今年7月份以來,臨朐縣開展了以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為重點的礦業秩序集中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明確整治主體。集中整治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各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整治結束后,由縣政府統一組織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由縣政府依法關閉。
二是制定整治方案。縣政府組織專門力量對轄區內非煤礦山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針對礦山企業規模不同、歷史形成不同、內部員工勞動關系不同等實際,因企制宜,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關閉方案。
三是堅持規范運作。在實施整治關閉過程中,堅持依法依規,通過多種渠道宣傳黨委、政府調整產業結構、實施礦業秩序整治的政策規定及重要意義,認真解決經濟補償、人員分流、資產處置等難點問題。
四是加強調度協調。縣政府成立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的礦業秩序整治協調小組,加強調度協調。縣安監局實施領導班子成員包靠鎮街和企業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有序推進整治關閉工作。
五是嚴格監督檢查。縣公安、安監、國土資源、經信等部門加強對整治關閉過程的監督檢查,對列入關閉的礦山,堅決做到收回證照、切斷電源、停供炸藥,防止死灰復燃和次生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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