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各項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緊張有序地開展著,為了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采取“學、宣、訪、公”等措施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一、“學“即強化政治和業務學習。大隊始終把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作為加強隊伍建設的主要內容擺在重要位置,近期,結合交通警察執法資格考試,組織全體民警和協管員學習了黨的十六屆七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政法干警五條禁令》;針對各科室中隊的職能工作,組織民警選擇性地學習了《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和《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和車管業務知識,切實提高理論素養和業務素質。
二、“宣“即強化內外監督。一方面,強化內部監督。大隊在交通事故處理、違法行為處理、車輛管理等重點業務崗位進一步加強了監督管理;在車管、違法處理、收費等窗口部門安裝了視頻監控設備,對全部業務辦理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另一方面,強化外部監督。大隊將辦事流程、收費項目、舉報電話上墻公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大隊聘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客貨運企業駕駛人為執法監督員,主動上門征求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訪“即主動上門大走訪。大隊結合開門評警大走訪活動,大隊領導帶領民警按管轄區域深入走訪交通事故當事人、交通事故受害者、客運企業、困難家庭主動為群眾辦實事、好事,拉近警民之間的距離,共走訪運輸企業14家、走訪客運站3個、走訪學校12所,征求各類意見與建議6條。
四、“公“即公正規范執法。為確保民警在執勤執法工作中公開、公正、文明、規范,大隊要求上路執法執勤要著裝整齊,警用標志齊全,用語和善,執法必須在兩人以上,保持良好警容警姿,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解釋工作。窗口單位民警要語言隨和,熱情服務,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不得推委,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時,駕駛警車一律穿制式警服,路上巡邏一律開警燈,行車要規范,不得隨意鳴警笛,無特殊任務不得強行超車、闖紅燈、超速行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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