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執法,重監管。對不同企業進行分類執法,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合執法,扎實開展工商貿領域集中治理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隱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強督查,重整改。繼續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督促全區企業落實整改,消除隱患,防范事故。對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辦、及時通報。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取締不堅決,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及時,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是強教育,重提升。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重點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夯實企業安全基礎。同時,針對性地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以及高危人群作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四是強宣傳,重引導。及時公布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打擊治理情況和非法違法事故典型案件的查處結果,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來。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按規定及時上報“打非治違”報表和工作小結,確保信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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