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規定,于都大隊制作千份《致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的一封信》,深入走訪轄區幼兒園,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秋季開學學生返校以及廣大師生交通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8月29日,大隊組織民警深入到轄區幼兒園,開展幼兒園校車安全檢查和走訪宣傳活動。民警在走訪中,檢查了幼兒園接送校車的登記情況和接送車輛的行駛路線,查閱了校車駕駛員的駕駛資料及校車管理臺帳,并組織學校相關人員開展座談。座談會上大隊民警首先發放了大隊制作的《致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的一封信》給每一位幼兒園園長及校車駕駛員,傳達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主要精神,大隊提出,未進行查驗的校車或經查驗不合格的校車要立即到交管部門進行查驗;嚴禁使用不符合校車要求的校車接送學生;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嚴禁駕駛校車。
隨后,大隊民警聽取了幼兒園負責人對校車安全檢查管理工作總結及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學校表示將繼續積極配合公安交管工作,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停用不符合要求的校車,做到定期檢查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狀況,切實加強校車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校車駕駛員的責任感,保障學生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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