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農歷七月二十二)是民俗節日“財神節”,也是煙花爆竹非法銷售和燃放的高峰期。為維護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臨朐縣安監局早做準備、提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加強了“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
一、廣泛宣傳,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和懸掛橫幅等方式,結合日常安全監管檢查鎮街、社區和企業之際,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
二、強化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管理。一是督促縣內批發企業加強制度化管理和提高標準化建設,在規范化存儲、銷售、貨物配送上加大投資,著力提升安全條件。二是繼續對批發企業實行駐廠監察員制度,對批發企業的進貨、存儲、發貨、配送實行責任化承包管理。三是加強銷售旺季實行日報制度,“財神節”期間批發企業每天將銷售記錄報縣安監局駐廠檢察員;同時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力度,督促批發企業改善倉儲條件,杜絕違規存儲現象。
三、加強對常年銷售業戶的檢查。各銷售單位煙花爆竹存量,按規定不能超過40箱;要督促銷售單位搞好銷售條件的保護和改善工作,加強防潮、防濕、防水、防盜、防鼠、防火、防高溫等管理;要做好水桶、帆布、滅火器配備維護工作;規范銷售行為,嚴格按照《朐縣煙花爆竹銷售十不準》的有關規定守法經營,對于檢查發現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四、繼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縣鎮安監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門,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強對重點村、重點戶和重點對象的排查和監控,落實重獎舉報制度,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打非”工作;對于各級收繳的非法制販、假冒偽劣和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制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統一處理。縣安監局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組成兩個聯合檢查組,于9月5日和6日兩天對全縣兩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111家煙花爆竹常年銷售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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