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安監局相關《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全局黨員職工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提升安監系統親民、愛民、為民,樹立好安監系統的良好形象,宜春市安監局結合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執法人員“九條紀律”、江西省安監局“十不準”、“十嚴禁”和本市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了《中共宜春市安監局黨組關于貫徹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宜市安監管黨字〔2013〕1號),從改進調查研究、加強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厲行勤儉節約、加強廉潔自律、加強督促檢查等七個方面做了詳細規定,要求全市安監系統遵照執行并制定具體細則,市局秘書科定期開展督查檢查,每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同時,加強對改進工作作風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紀檢組監察室要把監督執行本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
我局干部職工紛紛表示,要把“八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并持之以恒,時刻加強黨的宗旨教育和群眾路線學習,堅定理想信念,樹立依靠群眾,心系群眾,關心群眾,結合工作實際,堅定不移的做“八項規定”的踐行者、領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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