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減和下放審批事項方面。按照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對受理權限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逐一梳理,按照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取消了涉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環節的審批事項;按照修改后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取消了非高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備案),同時,建立《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加強對取消審查項目的監督核查。按照濰政字〔2014〕82 號文件要求,承接了濰坊市安監局下放的“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2項行政審批事項,均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安監局窗口集中受理,并加強同濰坊市安監局的溝通協調,主動接受指導監督,確保承接事項順利開展。在市審改辦的指導下,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行政權力清單、服務清單的編制工作,設立行政審批事項7項、行政處罰類153項、行政強制類2項、行政獎勵類1項、行政監督檢查類2項、其他權力類2項、政務服務類3項,并在市政府網站公開發布。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要求,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改為后置審批事項,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
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面。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許可類審批事項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不含專家現場核查時間);備案類審批事項按即辦件辦理。按照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內容,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流程、申報材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中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均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安監局窗口集中受理。對照法律法規審核申請安全許可應提交的材料內容,將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申報條件,在申報材料及一次性告知單中取消。
三、制定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方面。建立并實施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告知單內容中不僅包括服務對象應提交的申請材料,還包括如何準備的內容,并按照修改后法律法規及時更新。積極參與政務服務中心牽頭的并聯審批,落實市重大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度,對前置事項在投資建設單位承諾前提下容缺受理,出具初步審查意見。嚴格落實濰坊市《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優化方案》和《非制造業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
四、推進網上審批方面。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工作,按照《關于轉發濰坊市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全市行政審批電子網絡一體化建設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購買高拍儀,做好網上傳報資料、在線預審的基礎工作。
五、“兩集中、兩到位”方面。局黨組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工作,將安監部門承擔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一個科室,并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目前進駐中心的一名坐班領導、兩名工作人員均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局黨組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充分授權,每周聽取窗口工作情況匯報,局主要領導每月到窗口現場辦公,指導安全許可事項的辦理,堅決杜絕了行政審批事項“體外循環”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