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船舶檢驗更規范
水監體制改革后,交通部海事局承擔了原船檢局的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管理職權。5年來,針對船舶檢驗工作技術性較強的特點,部海事局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大了對船舶檢驗工作的領導與監督管理力度,開展了驗船人員適任考試、持證上崗和船舶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可等工作,對驗船質量重點對船舶建造檢驗進行了檢查和整頓。
前不久,交通部海事局組織全國不具備資質條件、未持證的863名現職驗船人員進行了定點、定時段的集中培訓。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可申請驗船人員初級適任資格考試。近日,上述人員中的753人通過了海事局組織的任職資格考試。這只是交通部海事局加強對船檢工作管理力度的一項措施。
近年來,他們在對驗船人員進行考試發證、對船舶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可的基礎上,還實行了《船舶檢驗機構及驗船人員工作過錯追究辦法》,并開展了一系列針對船舶檢驗質量的檢查和整頓。
對驗船人員和檢驗機構實行準入制
2001年,交通部海事局相繼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人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驗船人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實施辦法》,《規則》和《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首次對從事船舶檢驗這一專業性強、技術和能力要求高的特殊行業的從業人員實行準入控制。依照《規則》、《辦法》,驗船師按專業、分種類、劃等級,根據其資歷條件實行統一標準、統一程序的考試、評估。獲得相應專業、類別、等級適任證書者,才可從事限定范圍內的船舶檢驗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技術責任。
2002年,符合申請驗船人員適任證書申報條件的3400余名驗船人員,首次參加了由海事局組織的適任資格考試,3200余人首批獲得了由海事局頒發的驗船人員適任證書。
2003年,經在部分省市進行船舶檢驗機構資質認可的試點工作后,全面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機構資質認可與管理規則》,《規則》規定了船舶檢驗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達到的最低條件。
預計到2003年底,將完成全國水網地區和中國船級社系統的機構資質認可工作。
加強檢驗管理規范檢驗行為
1999年海事局重點加強了對國內船舶的檢驗管理,組織制定了全國統一樣式的1999版《國內航行船舶檢驗證書》,開發了與1999版證書相配套的《船舶檢驗發證管理系統》,對船檢登記號的授予給予了規范2000年交通部印發了《船舶檢驗工作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的出臺,為海事局更好的履行各項船舶檢驗管理職權奠定了基礎。
針對液化氣船和滾裝船等重點船舶存在的問題,2000年發布了《關于加強現有非國際航行散裝液化氣體船檢驗工作的通知》,對散裝液化氣體船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并對全國客滾船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了評估,組織專家進行研討,提出整改意見,全年共完成87艘客滾船的評估審查及評估意見的審批工作。
另外,海事局還加強了建造船舶的檢驗和管理,要求建造船舶必須按規定申請建造檢驗,嚴禁異地檢驗等,并對救生筏檢修站進行了整頓。(藍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