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專家根據對交通事故發生時辰的研究,發現駕駛員開車時至少有3個“危險時分”值得警惕。
午間時分
上午11時至下午1時,經過上午的勞累,人的大腦神經已趨疲勞,反應靈敏度減弱。加上有的長途車司機急
于趕路,把本該吃飯的時間一拖再拖,有的干脆每天吃早、晚兩頓飯,中午腹中空空,手腳疲軟,極易出現意外。而午餐后人體內的大量血液作用于胃腸等消化器官,腦部供血相對減少,因此會出現短暫的困倦感和注意力分散。這段時間本是以午睡調整機體的時間,即使無暇午睡,也應坐著打個盹,千萬不要開疲勞車。
黃昏時分
據不完全統計,在17時至19時發生的交通事故約占全部事故的1/4,因此要小心。黃昏時分,光線由陰轉暗,受人眼視網膜細胞暗適應過程的影響,司機容易出現視覺障礙,導致判斷失誤,措施不當,加上經過一天
的旅途勞累,會出現眼睛發干、頭暈目眩、耳鳴、出虛汗等一系列疲倦癥狀,此時如不停車休息,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另外,行人在行走時由于出現視覺障礙而導致觀察不清,躲讓過往車輛時,判斷不準;加之此時正值下班交通高峰期,人、車爭道,違規者多,這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午夜時分
午夜16寸至凌晨3時,萬物處于“休眠狀態”,駕駛員容易產生道路“空曠”的感覺,往往認為夜黑人稀正好趕路,于是便超速駕駛。常有長途駕駛員把車撞到路邊的樹上、建筑物上還渾然不覺。而且這段時間人的生理節律處于大腦反應遲鈍、血壓降低、手足血管神經僵硬、麻痹的狀態,由于極度疲勞,心臟功能不好的人不容易誘發心肌梗塞和腦血栓等,這些都潛伏著交通事故的隱患。
(摘自:《機電安全》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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