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這種特殊天氣現象,它的發生雖然具有很強的隨機性和突然性,但同時它也是有規律可循 的。它具有區域性、季節性和時限性,尤其是在對公路的影響方面,濃霧的區域性特點表現 得尤為突出。它經常發生在一些地勢低洼、潮濕或公路兩旁有水田等特殊地段。當霧形成時,薄霧無法隨微風移動分散,致使濃度逐漸增大,最終形成了濃霧區。只要“伐掉高樹,填平魚塘,改水田為旱田”即可基本解決問題,但這不切合實際。這種只在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出現濃霧的情況,它的危險性甚至遠遠大于大范圍的降霧。因為車輛事先得不到任何信息提示,從正常路段高速駛入濃霧區,由于能見度的突變,駕駛者很容易發生判斷和操作失誤, 造成交通事故。根據事故資料顯示,高速公路上因霧造成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發生在這些濃霧易發路段。所以在掌握了公路上霧害發生的規律和特點,重點對這些濃霧多發路段采取一定的提前預告措施,以便進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運營的安全性,減少事故的發生是完全可能的。
能見度是正常人的視力在當時天氣條件下,將目標輪廓從天空背景中區分出來的最大距離,一般霧的能見度在300m以上時,雖然路面潮濕,但基本不影響高速公路行車。
1)、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2)、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3)、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4)、能見度小于50米時,公安機關依照規定將采取局部或全路封閉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除執行任務的警車和高速公路救援專用車輛外,其他機動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駛離霧區路段,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