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旋。佯裝服從,穩住對方,分散對方的注意力,松懈對方的警惕性,拖延時間,尋機迅速逃走脫身報警。
(2)呼喊。突然大叫"救命呀!"對方驚恐不安,乘機脫身。
(3)耍賴。突然倒在地上耍賴打滾,叫喊哭嚎,引來旁人圍觀,令歹徒驚慌失措,你可乘機呼救報警。
(4)認親。當不遠處有大人時,你可佯裝驚喜萬分。跑過去直呼"叔叔"或"大哥",把歹徒嚇走。
(5)調包。佯裝乖巧,或突然裝肚痛、昏倒;或突然提出要"方便";或找別人借錢,趁機呼救報警。
(6)放線。佯裝害怕,暫時答應對方條件,約定時間地點交財物,待對方離開便報警。
(7)拋物。將書包或身上值錢的物品拋向遠方,并佯裝生氣、害怕情狀:"給你,全給你!"當歹徒忙于撿錢,搶物時,快速脫身報警。
(8)恐嚇。佯裝若無其事,理直氣壯的指出一個"親友"名字嚇唬對方,如"我哥哥是警察!"等等。
(9)如果已經無法逃走,應采取的辦法是:與其講道理,曉以法律,或義正詞嚴怒目斥責對方,迫其自動放棄違法行為,因為打劫者中亦有初犯、偶犯者,心理較脆弱。不得已時,要奮起反抗,利用可以揀拾的石頭、木棍等一切武器反抗,實施正當防衛,并等待救援。欺軟怕硬,欺弱怕強是歹徒的共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