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火撲救技術(shù)
撲滅森林火災的基本原理,就是破壞它的燃燒條件,不讓燃燒三要素――可燃物、氧氣和火源結(jié)合在一起。只要消除三要素中的任何一個,燃燒就會停止。
據(jù)此,撲滅森林火災的根本方法有三個:
隔離可燃物,使可燃物不連續(xù),隔離空氣,使空氣中的氧氣含量低于能夠燃燒的下限;散熱降溫,使燃燒處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或使附近可燃物的溫度達不到燃點;終斷燃燒反應鏈,改變熱解反應途徑,稀釋可燃氣體濃度,使其濃度降低到燃點以下等以達到滅火的目的。
撲滅森林火災有兩種方式:直接滅火方式和間接滅火方式。直接滅火方式和間接滅火方式。直接滅火方式就是撲火隊員用滅火工具直接撲滅森林火災,這一方式,適用于中、弱度地表火。間接滅火方式是當發(fā)生樹冠火和高強度地表火時,人無法直接滅火,這時,必須創(chuàng)造和利用一定的條件,達到滅火的目的。在下述條件下采用間接滅火方式:當火產(chǎn)生大量熱和煙,人不能接近火邊時;形成樹冠火和地下火時;為了節(jié)約撲火力量,需要縮短火線時;有可利用天然或人工隔離帶時;森林密度大,撲火隊員行動不便而且有危險時。森林火災發(fā)生時,需要及時撲救。除人力外,還需要良好的滅火措施,這就需要運輸工具、阻火和滅火藥劑和滅火戰(zhàn)術(shù)的保障。
1.1地面撲火
地面撲火工具包括消防水車(水龍帶、水泵、水、消防員和手工具)、開溝聯(lián)合機(開溝建立防火線和直接滅火兩用),專用于開設(shè)防火線的拖拉機、撲火工具,如爺子、長柄鍬、耙子、油鋸、掃把、鐮刀,點火器、引火索、背負式噴霧器等。
1.2化學滅火
使用化學滅火劑撲滅林火是加、日、美等國通用的滅火技術(shù)。目前國外使用的滅火材料有:水、短效阻火劑和長效阻火劑。短效阻火劑在水中加入膨潤土、藻朊酸鈉等增稠劑,使水變厚,噴灑在可燃物上,使水蒸發(fā)緩慢,但干燥后就失云了阻燃效果,短效阻火劑相當于幾倍水的作用,而成本稍高于水,適用于直接滅火和開辟防火線等。長效阻火劑,在水中加化學藥劑,一般100L水中加入10~12kg的長效阻火劑,混合成液狀,水只起載體作用,因藥效持久,干燥后,仍具有阻火能力。它的長處是阻火效果好,可長期貯存,適于開辟阻火帶或直接滅火,滅火效果相當于10倍水,其缺點是要混合基地,而且成本較高。
化學藥劑可以用小型噴霧機、消防車或“飛機噴灑”,也可制成滅火彈進行滅火。所以國外除注重尋求廉價有效的森林化學滅火劑外,還在研究和探討用航空噴灑化學藥劑,結(jié)合地面“大兵團”作戰(zhàn)的組織協(xié)作,為能更有效地控制大面積森林火災成為可能。如俄羅斯注重地面化學滅火為主,境內(nèi)有2千個地面化學滅火站。美國則地、空化學滅火同時發(fā)展,空中噴藥的飛機主要有海軍魚雷轟炸機,裝藥2.33t,每次噴灑長度為57m。
1.3爆炸滅火
爆炸滅火是指事先在地下埋好火藥,火焰迫近時引爆,或者投擲滅火彈滅火的方法。爆炸時,將土掀起覆蓋在可燃物上,造成與空氣的隔絕,從而熄滅火焰。用索狀炸藥開設(shè)控制線速度快、效果很好。
1.4人工催化降雨滅火
目前大面積森林火災,最后幾乎都是靠下雨而澆滅的。因此,在撲救大面積森林火災時,人工催化降雨滅火就顯得尤為突出。但是人工催化降雨,需要一定的條件和技術(shù),因而,它的應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現(xiàn)在用于人工催化降雨的催化劑主要有干冰、碘化銀、碘化鉛、硫酸銅、硫酸銨、固體二氧化氮、甲胺等;其中效果最好的主要是煙霧狀的碘化銀、碘化鉛和粉末狀的硫酸銅,而以硫酸銅最有發(fā)展前途。催化劑的撒布方法有:地面發(fā)生器撒布法、高炮火箭撒布法、氣球撒布法、飛機撒布法。
1.5空氣滅火
由于森林面積大,地面滅火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國外把航空技術(shù)應用到森林防火中,把它視為森林防火滅火的重要手段。從20世紀50年代開展航空護林以來至今,航空護林防火滅火取得了迅速的發(fā)展。
2撲救森林火災對策
在直接撲火中,要強調(diào)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迅速的集中優(yōu)勢兵力、機具,利用依托,高速度地、有效地積極撲救;在間接撲火中,就要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有利條件,快速形成阻隔帶,把森林火災封鎖起來,再實施點燒迎面火或主動出擊等手段聲速把火撲滅。
2.1決定撲救對策的條件
森林可燃物、地形條件、氣象因素、林火行為、火場條件和撲火實力是制定撲救森林火災對策的重要依據(jù)。
(1)森林可燃物森林可燃物的種類:森林可燃物的種類不同,價值也不同,需要保護的程度也不一樣。一般來說,闊葉林重于草塘,針葉林重于闊葉林,人工林重于天然林,原始林重于次生林,保護區(qū)重于一般林區(qū)。
森林可燃物的分布:在水平分布上,可燃物的多少、集中與分散、間隔距離的大小,影響火強度及蔓延速度;在垂直分布上,可燃物的成層性影響能否產(chǎn)生樹冠火或地下火。
可燃物載量:可燃物載量多,燃燒后釋放熱量多,火強度就高。
可燃物的大小:可燃物的大小影響可燃物的易燃程度。在同一熱源條件下,粗大可燃物需要引燃的時間長,細小可燃物需要引燃的時間短。
(2)地形條件
坡度:上山火(沖火)的蔓延速度是隨著坡度的增加而加快的,據(jù)有關(guān)資料介紹,坡度每升高15°,林火的蔓延速度就要加快1倍。另外,據(jù)觀察,同樣山坡火和山脊火,其蔓延速度是不同的,山脊火快,山坡火慢;當山坡超過40°以后,上山火的蔓延形態(tài)呈跳躍式,其速度要大大加快。
坡向:坡向不同,可燃物引燃的時間和火蔓延的速度不同。陽坡,日照強,溫度高,蒸發(fā)快,可燃物干燥快,含水量少,因此,可燃物引燃的時間短,火速度快,火強度高;陰坡則相反。
坡位:山頂部存留水的時間短,山腰次之,山底部存留水的時間長,因此,山頂?shù)乇砗涂扇嘉锏暮可伲窖沃降锥嘁恍F挛坏牟煌瑢α只鸬陌l(fā)生與蔓延的影響也不同。
(3)氣象因素
降水量:降水可以使森林可燃物降低燃燒性或失去燃燒性。
相對濕度:相對濕度的高低,可以改變森林可燃物的含水量。因此,相對濕度的變化,能夠直接影響森林可燃物燃燒性的變化。
溫度:溫度高森林可燃物易干燥,易燃,且火蔓延快。另外,溫度影響相對濕度。
風:風加速森林可燃物的水分蒸發(fā);能帶來大量的氧氣,為森林可燃物助燃;風決定著林火的蔓延方向和速度。當風速達到一定強度的時候,可以改變對流柱(煙蛀)的方向和高度,把燃燒物吹到別的地方,形成飛火。
(4)林火行為目前,我國不管是南方或者是北方林區(qū),撲滅森林火災主要依靠地面撲火隊滅火(包括機降滅火)。因此,根據(jù)林火行為采取相應的戰(zhàn)術(shù)對策,是十分必要的。
1)地表火
穩(wěn)進地表火:由于它蔓延得較慢,可燃物燃燒得比較充分,火場比較規(guī)則,火線比較清楚,撲救的時候比較容易控制。
急進地表火:在撲救森林火災的過程中,常把火焰高度在1.5m以下的叫做低強度火;火焰高度在2.5m以上的稱為高強度火。火強度不同,撲救的方式和方法也不同。
2)樹冠火樹冠火,地面撲火隊不能直接撲打。必須采用間接滅火的方式進行撲救。另外,在撲救樹冠火的時候,必須注意人身安全,樹冠火具有蔓延速度快、火強度高、火線極不規(guī)則及火蔓延方向多變等特點。
3)地下火地下火隱而難見,有時連煙也見不到。撲救地下火和撲救地表火,不但工具不同,而且方法也不同。
(5)火場條件火場條件是指火場的大小、形狀及火場的地理位置等。火場的大小,決定著投入撲火力量的多少。火場越大,撲火隊伍越多,越要注意協(xié)同作戰(zhàn),越要講究戰(zhàn)術(shù);火場的形狀,決定著如何調(diào)用滅火隊。火線規(guī)則,撲火隊伍易撲、易清、易守;火線雜亂的時候,千萬要分清哪條火線是真正的外圍火邊,不要把火場的內(nèi)部的火當作邊火去打;火場的地理位置決定著撲火戰(zhàn)術(shù)的應用,火在地形影響下,何處快、何處慢、何處強、何處弱、何處林火不能越過、何處是危險地帶,這一切必須明了。
(6)撲火實力
a.數(shù)量與素質(zhì)數(shù)量與素質(zhì)是撲火隊伍這一要素的兩個側(cè)面,沒有一定的數(shù)量,就談不到素質(zhì),素質(zhì)存在于數(shù)量之中。反過來,數(shù)量并不能代表素質(zhì),素質(zhì)是撲火隊的巨大潛力。所以,在撲救森林火災的工作中,不能應用無限度的人海戰(zhàn)術(shù),也不能蜻蜓點水,吝嗇用兵。撲救森林火災的時候,要以火用兵,以素質(zhì)決定撲火隊的數(shù)量。
b.機具與效能撲火工具是撲火隊員的武器,工具不同,撲火效能也不同。
機具也決定著撲火方式、方法。面對地面狂燃大火,用消防水車或是飛機噴灑化學藥劑,就可以直接實施撲救工作;而用二號工具或風力滅火機,就必須采用間接的滅火爐主式。風力滅火機對于中、弱度的地表火,可以大顯威力,對于地下火卻毫無作用,而只能用鐵鍬或挖掘器械。
c.指揮與協(xié)同指揮即指揮員對戰(zhàn)略戰(zhàn)術(shù)對策的確定與實施;協(xié)同即指揮員對隊伍的統(tǒng)率與撲火隊伍的主動服從。這是撲火隊伍綜合實力的體現(xiàn)。撲火隊伍能否發(fā)揮自己的巨大潛力,關(guān)鍵在于指揮員。
2.2確定戰(zhàn)術(shù)對策的原則
(1)保持旺盛的斗志保持旺盛的斗志是撲救森林火災勝利的根本保證。
撲火實踐證明,撲火極為艱苦,甚至有時相當殘酷。在這樣的條件下,要想使撲火隊團結(jié)一致,英勇奮戰(zhàn),拖不垮、打不爛、攻無不克、戰(zhàn)無不勝,不保持旺盛的斗志是不行的。
(2)集中統(tǒng)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必須強調(diào)統(tǒng)一指揮。撲火戰(zhàn)術(shù)對策的實施,要通過撲火隊去完成。指揮員指揮自己率領(lǐng)的各支撲火隊要像指揮自己手指那樣靈活。
(3)抓住有力時機林火發(fā)生以后,火勢隨著時間的推移迅速地擴展著,而且擴展得越來越快;火勢在風向、風速、地形等的影響下無常地變化著;撲火隊伍在火場上的時間越長越疲憊;滅火時間的推遲,就等于加大資源的損失。
因此,在撲火中必須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利用和創(chuàng)造一切有利條件,速戰(zhàn)速決。
(4)安全第一在撲火中不能出現(xiàn)重大傷亡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固然重要,是在一般情況下森林資源的價值,決不能高于人的生命,所以必須安全第一。
指揮員要善于保存撲火隊的精力和體力。
(5)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撲救森林火災要講究經(jīng)濟效益,把撲火的投入降到最低限度。
指揮員在制定戰(zhàn)術(shù)的時候,必須充分注意掌握整個火場的情況。
對于全局與重點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數(shù)。
2.3森林火災撲救
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戰(zhàn)術(shù)是“分兵合圍”。“分兵合圍”就是突破火場的一點或多點,然后每個突破點上的撲火隊兵分兩路,分別沿著不同方向的火線撲打。邊打邊清理余火,并留下看守火場人員,直到各支撲火隊會合,把整個火場圍住,徹底撲滅。
常用的森林火災撲救有下列5種方法。
(1)中間穿插分兵合圍此種方法就是在分兵合圍的基礎(chǔ)上,調(diào)用部分撲火隊從火場中穿插到對面或側(cè)面的火線上去,再突破火線進行分兵合圍,運用這種撲火戰(zhàn)術(shù)時,可以使用一支撲火隊打穿插,也可以使用多支撲火隊打穿插,要根據(jù)火場和撲火隊的具體情況而定。
(2)兩點一線分兵合圍當火場由于地形、森林可燃物、氣象條件、阻隔以及人們撲救的原因,破壞了原來火線的封閉形態(tài)以后,出現(xiàn)了一條或幾條火線時,對于某一條火線來說,撲火隊可以從火線的兩個端點進行兩面夾擊,都向中間推進,直至兩隊會合,把火線全部殲滅。
(3)一條龍推進式撲火這種方法就是撲火隊從火線的某一端進入火場以后,長驅(qū)直入,一直向前撲打,直至火線的另一端。這種方法在火線短、火勢弱的情況下效果非常好。
(4)一條龍遞進式撲火法這種戰(zhàn)術(shù)和“一條龍推進式撲火法”相類似。
都是長驅(qū)直入,一直向前撲打,直到火線的另一端。所不同的是,推進式是撲火隊員的順序排定不變,一直向前推進;遞進式則是把撲火隊員分成若干小組,進入火場后按先后順序交替前進。這種方法,一般是火場比較大或者火勢比較猛,撲火隊員又比較多的情況下使用。采用這種戰(zhàn)術(shù)比較容易發(fā)揮威力,撲火隊員又比較省力。因為在交替前進中,可以得到稍息的機會。
(5)逐個殲滅游擊戰(zhàn)術(shù)這種方法常在夜間或凌晨使用,由于夜間和凌晨溫度低,濕度大,風力小,常使火線的某些部分自熄,使封閉式的火線形成了斷斷續(xù)續(xù)的、互不相連的火線段。這時不利于撲火隊集中撲火,就可以把撲火隊分成若干小分隊,每個小分隊按著分擔任務(wù)的大致方向運動,在運動中找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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