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班濫竽充數
2005年初,我們報名參加6月份考試。6月初,參加了一個北京某單位在西安舉辦的考試培訓班,報名前說是5天,實際培訓4天,每人交1300多元。那個班約有60多人參加,兩個老師一個講了一天,一個講了3天。他們在短短一周內掙了7萬多元。考試后我們發現,老師的講課深度不夠。例如關于事故樹老師只講到布爾代數,連怎么建樹都沒講,更別說計算了,這些內容考試全有。參加培訓等于上當受騙,不培訓則心里不塌實,真是一個兩難選擇。是問,這些辦班和講課的是否也應該有一個資質問題。
騷擾電話層出不窮
自從報名參加考試后,3月底至5月底的兩個月時間里,每天一上班都能接到十幾個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名義打來的電話,要求我們參加他們舉辦的安評考試培訓班。這些打電話者許多口大氣粗,盛氣凌人;更有甚者,有一次我們一個50多歲的女士接電話,因回答慢了一點被訓斥為不會接電話。從此一看是北京電話,大家都不愿接(到12月考試,9月這樣的事重復發生)。
培訓教材粗制濫造
《安全評價》這本書看了幾次,發現書中有校審不嚴的地方:許多段落重復印刷;同一章節對同一問題描繪詞語不同(甚至連縮寫也不同)。在蒙德法一節最后的結論里“根據蒙德火災、爆炸、毒性指標的方法,在其精度條件在±20%左右時,認為計算結果不正確”。我對這段話十分不理解。我做機械設計,一個零件加工出來后,正負誤差在一個確定的范圍內是合格的,超出這個范圍是不合格的。現在書中給出“其精度條件在±20%左右時,認為計算結果不正確”的結論,那么,正確的誤差范圍應該是多少呢?請知道的給予指正。又如,458頁的故障分級表19—2與表19—3有多少區別?一個是定性分級,一個是半定量分級,內容幾乎相同。482頁的成功樹最小割集運算正確嗎?
沒有具體案例也是這本書的一個缺陷。許多注冊考試案例都有具體的案例書和案例樣本模式,安評是一項剛開展的工作,基礎較弱,因此如何讓大家盡快掌握應該是當前這項工作的重點。
建議教科書的編書能否更加有專門機構、人員進行,科學嚴謹地編寫;如果有修改版,請從網上發布,讓有書的同志自己改。
報名考試費心費力
1.第一次網上報名限制時間20分鐘(對電腦操作不熟悉的人來說,這點時間根本不夠用),我在許多機子上操作,三天都沒報上,后來只好委托北京辦班的同志在北京給報,總算報上了。2.在北京考試,一個單位參加考試幾個人完全可以安排在一個考點的不同教室。這樣可省住宿費,晚上還可以一起學習討論一下,實際上我們卻不在一起。我在登記住宿時,服務員一看參加考試,知道非住不可,告說我只有套間,沒有標準間,只好狠狠心住下。更有意思的是,與我同時登記的一男一女,女的年紀大一些,看樣子是一個單位的,住兩個套間回去報帳有困難,只見女的自語道,我年紀大了,住一起沒關系,咱就登記一個套間吧。西方人出差男女住一起是自愿的,而我們是被迫住一起的。這既不符合國情,但又確實是國情!
標準答案了無蹤跡
第一次考試結束,感覺還可以,但結果是“未通過”,化了幾千元和幾個月的心血換來的結果。最后連個標準答案都沒有,還不知道錯在哪兒了。現在高考一結束就有標準答案,安評考試實際就是一個上崗證考試,為什么不能給參考者標準答案讓大家有一個學習提高的機會,實在是商業習氣太重的表現。另外,2005年的兩次考試,案例題答題量太大,尤其是第二次,后兩題可以出兩個安評報告了,不知道標準答案有多少字?
安評質量參差不齊
做安評,既要有理論基礎,更要有在企業工作的實際經驗和較寬的專業知識面。一個建設項目,有工藝、土建、水、暖、電、設備等許多專業,用到的規范、標準也很多。而做安評的人專業知識是有限的,這就要求安評單位的人才結構和專業知識結構面要有一個合理搭配。但在參加安評培訓及考試中發現,有些評價單位只有幾個人,而且人員很年輕,他們看安評能掙錢,搭個班子就干起來了。這些人因為年輕,熬上兩月看書,一考試就能通過,腦子靈啊!你問他們的收費,非常低。一個投資千萬的工程,評價報告20頁左右,字還較大。質量?不知道!
建議
給予注安師公務員待遇對500人以上的企業實行由企業所在地地方安監局派出制,由政府發工資,(類似國家對大型企業的特派員制)長住企業,對企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設施建立檔案(檔案權屬派出機構-安監局),監督企業安全工作的實施,必要時以安監局名義向企業發出限期整改令。以政府名義派出的安全生產監督員,不能代替企業自有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500人以下的企業,安監局應有專人負責(一個人可以管幾個企業),但不一定要駐廠,但必須對每個企業都建立安全檔案。這種監管應是長期的,不是一時一事的。注安只要有職、有權、有責,才會有用。比如,國家對注冊建筑師的建筑設計實行終身責任制,給注冊建筑師都有一個名章,蓋在圖紙上就要終身負責,這就是職權責。另外,還可以規定,500人以上的企業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由注冊安全工程師擔任。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主管安全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監督員)不簽字,銀行不能給錢(自己的錢也不能用,尤其是那些效益較好而又不愿在安全方面投入的企業)。這個辦法當前很適合煤炭、礦山企業。
強制實施注安師2004年國家實行注冊投資咨詢工程師考試,2005年規定當年底凡咨詢單位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注冊投資咨詢工程師咨詢單位才能取得相應的咨詢資質,否則取消其咨詢資質。這下許多咨詢單位到處網羅可以掛靠的咨詢工程師,一時物以稀為貴。反觀注安,《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五款中要求評價機構“至少有5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從這里看,注安師不是甲級評價機構取得資質的必要條件,而在其他文件里也看不出必須注安要做的工作。許多單位對注安考試已經沒興趣了。我去年參加注安培訓,許多通過注安考試的人連個掛靠單位都找不著,自己都不知道干啥。這就是注安人的現狀。
安評與注安合二為一安評工作完全可以成為注安師工作的一部分。注安教材里可以有安評內容(包括大學安全工程的課程設置),因為注安管理辦法里就有注安可以做安評。注冊安全工程師每年都有一個再培訓的問題,再培訓時可以分為安全管理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包括安全評價培訓),個人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參加哪方面培訓,這不是很好嗎?何必在注安之外再搞一個安評考試。而且還可規定,做安評的人必須是注冊安全工程師。這就為所有注安找到了崗位,注安就不會是僅在理論上有用了。
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注安師相關政策周金橋
由于國家相關的注安師政策尚未出臺,使得通過考試匠注安師們不但無人聘,反而還要自費花錢進行再教育培訓,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注安師們的積極性。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注冊安全工程師政策,并包含以下內容:
1.規定從業單位必須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如有難度,可在高危行業(危險化學品、建筑、礦山)率先聘用,再有難度,可在高危行業中的中央企業或國有企業率先聘用。
2.通過考試后,用人單位應該報銷考試費用及輔導教材費用,接受繼續再教育,用人單位應該保證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受教育時間,并報銷培訓費。
3.賦予注冊安全工程師一定的權利保證其正常開展工作,強制規定注安師應該享受的待遇。一方面,可調動通過考試的注安師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可鼓勵更多的安全工作者加入到注安師的隊伍中來,增強報考者的積極性。
如果不出臺相關強制政策,注冊安全工程師根本無出路,也不會有市場。用人單位也會認為:國家沒有規定必須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也可不聘用。這樣,注冊安全工程師也就無用武之地,并且還要自費花錢注冊接受再教育。不但沒產出,還要投入,會挫傷其積極性。也影響后來報考者的情緒!
(張秉柱中國輕工業西安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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