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
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三、考試方式、考場設置
附件:1、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
附件1
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申報考試級別為“考4科”)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申報考試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6年9月8日。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二、 報名者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自己從網上下載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式一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應加蓋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
3、2張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免試部分科目(申報考試級別為“考2科”)的考生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的時間證明一份;
5、上年度參加考試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須正確填寫“上一年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6、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須用A4紙復印。
附件3
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33.注冊安全工程師 |
⒉考2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⒋考4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
2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3 |
安全生產技術 |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說明:
1、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填表”。
2、 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
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006年4月10日上午9:00至5 月12日下午17:00 |
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開通,受理考生網上報名 |
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報名點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各市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 |
2006年5月12日 |
完成報名工作 |
2006年5月22日 |
各市報送報名數據庫和匯總表 |
2006年5月29日 |
各市報送報考材料 |
2006年8月1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訂單、制作準考證 |
2006年8月下旬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2006年9月9﹑10日 |
考試 |
2006年 10月20日前 |
完成閱卷工作并報人事部考試中心 |
2006年 11月中旬 |
公布考試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