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審查材料到河南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進行匯總審核;全省煤炭系統中的國有重點煤礦企業以外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攜帶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和《匯總審批表》,直接到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匯總審核。河南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匯總審核后帶有關證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金水路與農業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號,省政府新綜合辦公樓D區5樓D503A、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
除煤炭系統以外的省直、省管企業及中央駐豫單位凡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分類匯總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攜帶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進行資格審查,最后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通過審查的人員匯總后交省人事考試中心。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按程序初審后統一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進行資格終審。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受理各省轄市和省直審核的地點在鄭州市緯四路東段廣發大廈9樓“河南省勞動保護監測檢驗宣傳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371—65616985。
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人事培訓處受理各煤礦企業審核的地點在鄭東新區正光路“河南煤礦安全培訓中心”4樓,聯系電話:0371—68091615。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和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人事培訓處在規定時間內帶已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匯總審批表》(各1份,另1份留存備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3、網上繳費。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須使用工商銀行卡或交通銀行卡(開通網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關于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批復》(豫發改收費〔2007〕1862號)規定,參加客觀題科目考試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試費;參加主觀題科目考試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試費。以上兩項考試費已含報名費用。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繳費截止十天后的一個月內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票(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辦理。
(二)老考生報名辦法(不含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寫信息,上傳照片。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老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不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省直老考生只需由單位主管部門統一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各省轄市老考生由各省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培訓處(煤炭系統報考人員除外)。
2、網上繳費。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繳費(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準考證。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4:00,通過資格審查并已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進入“網上報名”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五、考試教材
2013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指導用書的征訂和發行工作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具體由河南省勞動保護監測檢驗宣傳教育中心(電話:0371—65616928)和河南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電話:0371—68091615)承辦。
六、注意事項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加強領導,分工協作,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按照國家要求,切實做好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
(二)各省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的要求,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考試管理機構不得接受報名。
(三)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參加滾動考試的考生一定要記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四)《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三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須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報名匯總時,以省轄市為單位將老考生與新考生、考試全部科目與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分別匯總。
(六)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方可入場,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七)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八)其他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九)全省考生有關報名問題可登錄河南省安全生產網(http://www.hnsaqscw.gov.cn)并下載有關表格,考試成績可通過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查詢。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