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安監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均為100 | 均為6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安全生產技術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于1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核發相應考試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核發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