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計依據
1.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1.2建設項目設計委托合同書和受委托設計部門資質。
1.3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1.4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
2. 工程概述
依據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需經專家評審通過)簡述相關內容。
2.1建設項目概況
包括總體規劃、分期實施計劃、建設項目地理位置、交通運輸、地質條件、總體布局、自然條件、產能建設規模和油氣儲運等及工程遵循的技術方針說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情況綜述。
2.2油氣田整體開發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狀況
包括社會環境、周邊環境、經濟環境及其他可能引起危險有害的狀況等。
2.3油氣田產能開發項目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前的安全狀況。
2.4主要生產設施、設備(包括預留)。
2.5產物分析
原油、天然氣、污水、污泥等主要成分及其職業危險、危害定性概述。
2.6本工程設計所能承擔的任務及范圍。
2.7勘探開發區塊的氣象、地質、雷電、暴雨、洪水、地震等情況預測的主要職業危險、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2.8建設項目采取的工藝技術、流程及技術指標。
2.9地球物理勘探、鉆井、作業測井集輸以及油氣廠、站、庫、相鄰企業平面布置和設施的職業危害、危險因素及其對職業安全健康的影響和防范措施。
2.10油氣廠、站、庫及油品碼頭內部防火間距及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2.11油氣廠、站、庫及油品碼頭內生產、儲存、裝卸、管理區域的消防設施和道路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2.12油氣田內部的埋地油氣集輸管道與居民區、村鎮、公共福利設施、工礦企業、重要水工建(構)筑物、物資倉庫等防火間距;輸油氣管道穿、跨越工程設計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2.13油氣廠、站、庫及油品碼頭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泵、消防道路及設施的設置,消防器材物資的配置。
2.14油氣廠、站、庫及油品碼頭內部系統配置及中心控制室功能。
2.15放空及火炬位置。
2.16污水系統防火安全配置。
2.17配電、鍋爐房等有明火系統的防火、消防配置。
2.18含硫化氫、二氧化碳等氣體特殊情況下的設備、閥門、管線材料、型號的選擇。
3. 地面工程安全分析
3.1鉆井工程
鉆前工程(鉆機基礎工程、新區臨時工程建設,含臨時房屋修建、臨時公路和井場道路的修建)、供排水、供電、鉆井設備安裝和拆卸及相關配套工程。
3.2 油氣集輸工程
井口、井內(或井下)裝置、天然氣處理廠、增壓集氣站、壓氣站、油氣集束管網、計配站、接轉站、聯合站或油氣穩定站、陸地終端處理廠、凈化站、污水處理站等工程(重要站場平面布置圖)。
3.3 注水(汽)工程
水源、注水(汽)裝置、配水間、注水(汽)管線及相應配套工程(稠油油田則需要向油層注入高壓蒸汽。其地面設施工程包括蒸汽發生器站、注汽管網、注水站、注汽井口及相應配套工程)。
3.4 管道工程
輸油管線、輸氣管線、輸水管線及相應工程。
3.5 油氣井服務和維修
測井、錄井、試油(氣)和其他維護工程。
3.6 低壓、低滲透、低產能油氣田的酸化、壓裂工程。
3.7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液、污水、廢氣、鉆井液、污泥等廢棄物處理排放工程等。
4. 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定量)
4.1 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包括鉆井,尤其是井噴控制方法和壓井等;油氣集輸,尤其是干線加熱爐和油氣分離等;注水、注氣(汽)等其他工藝過程。
4.2 工程站場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包括鉆井井場;計配站、接轉站、聯合站、注水站、氣井、集氣站、天然氣處理廠、壓氣站;油氣集輸管網;注水、注氣(汽)管網;井下作業;油庫、碼頭;其他工程站場。
4.3 公用工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4.4 工程危險場所危險程度分級及主要危險場所。
4.5 油氣井廢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4.6 其他危險因素
主要包括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雷擊、靜電、電氣傷害、高溫燙傷、化學灼傷、輻射、交通事故、溺水等。
4.7 職業衛生有害因素分析
主要包括物質(化學品、硫化氫等)毒性、噪聲、輻射、職業疾病等有害因素。
4.8 自然和社會環境危險因素分析
主要包括洪水、地震、颶風、地質災害、雷擊、人為破壞等。
5. 初步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護技術與措施
5.1 勘探、鉆井、開發、儲運等工藝的地質設計、工程設計中安全措施。
5.2 工藝、設備、設施和裝置中選用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設施和必要的控制、檢測、檢驗設施。
5.3 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類別、等級、范圍選擇電氣設備、安全距離、防雷、防靜電及防止誤操作等設施。
5.4 生產過程中的自動控制系統和緊急停機、事故處理等設施。
5.5 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和急性中毒,尤其是含硫化氫油氣田鉆井、井下作業和開發過程中的硫化氫中毒的搶險、疏散方式和應急措施。
5.6針對高溫、高濕、低溫、噪聲、振動等工作環境采取的防范措施,防范設備性能及檢測檢驗設備。
5.6.1分類列出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的采納情況;對未采納的意見,說明原因。
5.6.2對工程仍然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補充措施,主要分為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控制措施和應急技術措施。包括火災事故、重大井噴失控事故、重大硫化氫中毒事故和自然災害搶險。
6. 安全管理機構
6.1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6.2 維修、保養、日常檢測檢驗人員。
6.3 安全教育設施及人員。
6.4應急機構。
7. 專用投資概算
7.1 主要生產環節安全專項防范設施費用。
7.2 檢測設備和設施費用。
7.3 安全教育裝置和設施費用。
7.4 事故應急措施費用。
8. 主要結論和建議
8.1 主要結論
歸納設計所采取的主要安全設施,明確安全預評價報告書的安全設施是否得到了落實;說明設計是否滿足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8.2 建議
在安全設施設計上需要改進或增加的方面;提出進一步消除危險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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