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有薄的塑料袋才會產生白色污染,而厚的塑料袋就不產生白色污染了呢?”面對“限塑令”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不能使用”的規定,許多消費者都產生了這樣的疑問。
“事實上不是這樣的。”一位從事塑料專業研究的業內專家非常明確地對記者說。
他告訴記者,塑料袋無論是厚是薄,使用的原料都是聚乙烯,成份完全一樣。“使用厚的塑料袋,無非是為了增加塑料袋的使用次數。”
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所博士李麗介紹,普通塑料袋在自然環境中很難降解,還容易引起土壤板結,或被動物誤吞導致動物死亡。
“塑料袋大量填埋,會污染土地;焚燒會產生二惡英、含苯化合物等有毒物質;回收時清洗環節還會造成水污染———這些都帶來了很大的環境風險和治理負擔。”環境保護部污控司固體處處長于飛這樣認為。
于飛表示,由于現在使用的塑料袋大多是石化產品,對環境的影響還表現在對資源的消耗上。他說,據專家測算,每生產1噸塑料,需消耗3噸石油,我國每年消耗在塑料袋生產上的石油高達480萬噸。
“既然厚塑料袋也會產生白色污染,那為什么限塑令還允許有償使用呢?”這又是令許多消費者困惑的一個地方。對此,塑料專家表示,限塑令的根本是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并沒有做出取締塑料袋的要求。
對于專家的解釋,許多消費者表示不能理解。“為什么不令商家出售布袋子或是不產生白色污染的其他替代品,卻偏偏允許他們向消費者提供同樣會產生白色污染的有償塑料袋呢?”接受記者采訪的環保志愿者認為,“限塑令”的某些規定確實令人有些看不懂。她告訴記者,這也是許多消費者對“限塑令”產生質疑的一個重要原因。
消費者認為,既然國家下決心治理白色污染,就應該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不留死角。他們說,他們更愿意購買不產生白色污染的真正環保袋子。
業內專家提醒
“限塑令”不完善會影響政令效力
“我個人認為,消費者的這些看法甚至抱怨,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學副教授許可祝今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目前實施的“限塑令”確實有讓公眾產生不公平想法的因素。
許可祝認為,一部法律或一道政令,應該是正義、公平、平等和正直的體現,環境保護法的公眾參與原則更是表明了保護環境公民、法人及一切組織都應盡的義務。花錢購買塑料袋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義務,因為你使用塑料袋本身就有可能產生白色污染,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環境法基本原則,消費者應該承擔這份責任。但是,不公平在于,在這項政令里,不僅沒有規定商家的責任,反而讓商家在出賣塑料袋時還小賺了一筆。
許可祝認為,國家制定政策時,不僅要充分考慮到政策的公平性,還應該把最大限度地調動民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作為政策制定的根本。她說,這樣的政策才能走得遠,執行得好。
據報道,在一些國家的大超市里,顧客每自帶一個購物袋,在收款臺結賬時,收銀員就會給顧客5美分的優惠;在波蘭,一些商店也提供需要付費的多次性袋子,當袋子損壞時,可以免費換新袋子使用。許可祝說,我們完全可以效仿這些國家的做法,不要只是想到懲罰,而應該考慮如何建立激勵機制。“否則,讓人們帶著怨氣去執行,這項政令能執行得好嗎?”
除此之外,一位要求不公開姓名的專家還認為,“限塑令”的某些地方規定得并不明確。比如,“限塑令”稱,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是使用塑料購物袋最集中的場所。“這個‘等’字后面還包括哪些商家?”這位專家說,“限塑令”執行以來,一直有媒體質疑某外資餐飲企業免費提供塑料袋。但是,就他所了解,國內餐館免費提供塑料袋的也不在少數。他認為,正是“限塑令”規定得不明確,導致有些商家要么是故意鉆政策空子,要么是對政策規定有錯讀。
在廣東,就有專家發出了“‘限塑令’盲點多執行難”的感慨。專家指出,事實上,“限塑令”執行一個多月來,執行效果并不令人滿意。
“除了大型超市、商場仍然在執行塑料袋收費外,在長沙的集貿市場和大街小巷記者仍然隨處可見免費超薄塑料袋的身影,‘限塑令’的熱度似乎正在漸漸退去。”這是新華社記者發自長沙的報道。
其實,這在全國恐怕都是普遍現象。有專家說。
專家表示,要想使“限塑令”走得通、走得遠,公眾爭議和質疑的聲音應引起重視。“‘限塑令’應進行補充和完善,同時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對于公眾提出的不公平問題、環保責任轉嫁等問題,都要給予正面回答。”許可祝說。
他認為,只有這樣,“限塑令”的效果才能落到實處。“禁白”如何不“白禁”,這既是對商家、公眾執行國家政策的檢驗,更是對政策公信力、執行力的一種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