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就要80歲了。”被譽為中國環保第一人、曾任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首任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的曲格平說他做環保也是“半路出家”。
“做環境保護工作,我是一切都要從頭學起,邊干邊學,邊學邊干。”日前,坐在記者面前的這位老人平靜地告訴記者:半路出家的他,如今做環!霸龠^兩個月就40年了”。
做了近40年環保的曲格平雖然在“圈內”被公認為學者型領導,有著頗佳口碑的他,卻不認為自己是成功的。
然而,在目睹我國環保30年變遷的人們看來,我國環保事業發展到今天,特別是1979年,我國首部環保法律———環境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這位學者型領導不僅見證了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每一個重要過程,而且親歷親為,正是由于他的努力,中國環保事業起步之初就定格在法律的框架下。曲老說他做環保,當初完全是“一次偶然性和臨時性的分工”———
環境保護法顯現奇效
1969年,還是“文革”時期,當時,周恩來總理成立了一個國務院計劃起草小組,一共16個人,我是16人之一。由誰來兼管一下環境保護這件事,推來推去。后來,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同志就拍了板,分管環境保護的重任就落在了我的頭上。
正是這次偶然的臨時性分工,將我的一生追求與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牽在了一起。
萬事開頭難是中國的一句老話。但令我沒有想到的是,我國的環保之初更是難上加難。
那個時候,沒有人知道什么是環境保護,打掃衛生、清理廁所、處置垃圾呀等等這類事情就被看作是環境保護。沒有人知道什么是環境保護,這是第一難。更難的是,當時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間,那時候開展環境保護,其中的難度更是可想而知。
記得當時我們到工廠,勸說工廠要采取措施防治污染,而廠領導卻說“我這個工廠和人一樣,要吃東西,也要拉屎撒尿。我的任務是生產產品,排放出的廢物不關我們的事!辈粌H工廠的領導持這種態度,就是有些主管工業的部門領導,也持有同樣的看法。
工廠排放廢物對環境有污染必須治理,工廠不能推脫責任。道理是明擺著的。但是怎么管,卻讓我非常為難。
說來也巧,就是在這個時候,我接到一項新的任命:去做中國常駐聯合國環境署首席代表。在聯合國環境署工作的這段時間,讓我學到了西方國家控制污染的一套有效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健全的法律。他們管理環境的依據就是法律,依法行政,依法保護環境,可以說把法律排在了第一位,非常有效。
其后,我卸去中國常駐聯合國環境署代表職務,以極其興奮的心情從內羅畢回到了北京。根據在內羅畢期間對西方國家環境政策及其效果的一些了解和研究,我認為,我國的環境保護也必須從環境立法開始,通過適當規劃和嚴格的監督管理,促使環境狀況向好的方面轉化。
我的建議得到了國務院環辦負責人的支持,很快就成立了環保法起草小組,我也參加了這部法律的起草。
1979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從而結束了中國環境保護無法的歷史。
這在當時國務院所有部門中,環保部門可能是第一家在“文革”剛結束,就提交法律草案,并被通過立法的部門。1978年法律草案先提交國務院,然后是人大。當時,全國人大剛剛恢復,環保法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還沒有一個部委向全國人大提交過法律草案。所以,當時有些代表還不太明白,環保還沒有一個正式管理部門,怎么忙著先立法?盡管如此,環保法還是很順利地獲得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通過。
環保法是新中國出臺的第一部環境法律。這部法律有四大亮點是值得記述的:第一,在這部法律里,明確規定設立環境保護機構并確定其職能。該法規定:國務院設立環境保護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環境保護局。市、自治州、縣、自治縣根據需要設立環境保護機構。于是,除國務院外,各地區都紛紛設立起環保局;第二,明確了環境責任,提出要建立排污收費制度。至今仍在執行的“誰污染,誰治理”,就是這部法律確立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第三,規定了環境影響報告制度。環保法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時,必須提出對環境影響的報告書,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后才能進行建設;這項制度很快就在全國推行起來;第四,規定了“三同時”制度。為了控制工業污染,環保法要求,防治環境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這成為30多年來,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重要制度,并發揮出重大作用。
正是1979年出臺的這部環保法,為我國環境保護所要走的路指明了方向,定準了位,法律所賦予環保部門的政府職能始終鮮明。在“文化大革命”剛剛結束的局勢下,環境保護法能發揮出這樣的作用,實屬難得。
依據法律的規定,1982年國家機構進行改革,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內設環保局;1988年,國務院再次進行機構改革,國家環保局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獨立出來,成為國務院的直屬局,我出任了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
環評法不出臺死不瞑目
1993年初,是我人生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
這一年的3月,我當選為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和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當了11年國家環保局局長后,我又有了一項新的工作,到全國人大從事環境與資源的立法和執法監督。
就任全國人大環資委的十年主任期間,我參與了二十多部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法律的修改或起草。有一部法律最令我有成就感。為了這部法律,我曾說過這樣的話:這部法律草案通不過,我死不瞑目。
這部法律就是環評法。
環評法從第八屆全國人大環資委就在醞釀,1998年開始正式起草,2002年10月通過,前后經歷了近十年時間。時間跨越之久,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過程中也是不多見的。
2001年審議環評法時,有人提出,“環評”對經濟建設有生殺大權,不能給環保部門這樣的權力。當時反對聲很大。
當時,在審議這部法律時,國務院18個部委中,絕大多數都堅決反對,只有兩三個部委表示支持。反對者認為,這部法律太超前了,完全是西方的東西,不適合中國國情,等等。
國務院也向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提出,時機不成熟,建議對環評法草案暫緩審議,加上常委會部分成員的堅決反對,常委會領導決定停止了審議。當時有關領導對我說:“這一屆人大就不再審議啦,等下一屆人大再說吧!
一想到這是惟一的一部從源頭控制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我不忍心放棄。我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再三說明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懇請再次審議。領導同志說:“你除非請國務院來函撤銷暫緩審議的建議,否則,不可能再審議下去了。“有了這樣一個活話,我認為還有希望,于是去見了總理?偫砺犃苏f明后,表示贊成這部法律,不應反對。因此,國務院又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支持這部法律草案的審議。
與此同時,全國人大環資委內來自部隊的幾位將軍和兩院的院士們也聯名給中央領導同志寫信,懇請“環評法”的審議。
盡管有些部門把這部法律罵得”狗血噴頭“,但是,就在停止審議、被擱置了二十個月之后,2002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還是通過了這部法律。
這是一部起死回生的法律。在全國人大的歷史上,被停止審議又起死回生的法律,可以說環評法是惟一的一部。當然了,我們環資委也做了一些讓步,比如,政策環評就從法中拿掉了。
我在全國人大環資委工作的十年中,這是有關環境立法取得的最為重大的進展。
我對自己的工作并不滿意
2003年,我從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的職務上退了下來,但我并沒有遠離環保,仍然十分關注環保事業的發展。
第十個五年計劃,環保指標沒有完成,曾在社會上引起相當大的議論。實際上,從“六五”到“十一五”的前兩年,27年中沒有一個年度的環保指標完成過。
我所說的這27年中,也包括了我在任國家環保局局長的11年。
從“六五”到“十一五”頭兩年的27年中,各地的國民經濟指標都是大幅度超額完成,惟獨環保指標特別是主要指標一次都沒有完成過。何以如此,對于環保指標缺少約束性措施是一個重要原因。指標和要求遲遲不能落實,你說你的,我干我的。這是我最憂心的。
目前,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制度上還存在漏洞。環保業績應當成為地方政府官員考核中的重要指標,對于重視環境保護,完成和超額完成減排指標的官員要給予表彰;對于不注意環境保護,沒有完成減排指標任務的,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果不建立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和考核制度,環境污染狀況就難以改觀。
回顧自己40年的環保歷程,我沒有多少成就感,不認為自己是成功的。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我一直有一種壓抑感。
有時我想,如果在位時多做些調查研究多動些腦筋,多向國家提出建議,多做一些爭取,有些事情會不會做得好一些呢?
快80歲了,我仍在反思自己。所謂中國環保第一人的美譽,我實在擔當不起。
上一篇:重慶建成首家區縣“環保110”
下一篇:應全程監控地方環!斑`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