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云南全省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建設及環境保護案件審理工作會13日召開,集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專業性環境保護審判新機制在云南省正式啟動,以特定國家機關與環保團體為主體的公益訴訟制度將全面推行。
云南地處金沙江水系、珠江水系、紅河水系、瀾滄江水系、怒江水系、伊洛瓦底江水系的上游,對省級河流、國際河流的環境保護問題直接影響到其他省份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我國的國際形象。
13日形成的《會議紀要》規范了云南省環境保護審判庭的建設和職能,要求各級法院以有利于環境保護為宗旨,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環境保護審判庭。環境保護審判庭負責審理涉及環境保護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重點打擊造成重大污染的企業和個人;加大對環境污染案件中受害人的保護力度,懲治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依法保障環保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
為創新環境保護機制,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能動作用,彌補環境行政執法的不足,解決重大污染案件的公眾參與問題,云南建立了環保公益訴訟制度。為便于實踐中的具體操作,《會議紀要》對公益訴訟的范圍、主體以及裁判方式等問題進行了明確界定和規范。
上一篇:湖北省利川市召開環境保護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