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我國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非常大,將是一個‘負重爬坡’的階段”。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研究員吳舜澤12月18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屆中國經濟前瞻論壇”上發表演講時說。
據吳舜澤介紹,“十二五”期間我國還將處于一個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推進時期,再加上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可能較慢,經濟總量繼續加大,這都將增加資源環境的壓力。此外,新的高位水平上的復合型污染也將給環境保護帶來難題。在這些情況下,要想實現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標,難度還非常之大。
為此,吳舜澤提出“十二五”期間,應實施四大戰略措施以解決我國的環境保護難題。
首先,要持續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提高發展質量。要堅持源頭預防和全過程綜合推進,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通過減排,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要強化總量減排的“倒逼傳導機制”,實現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的同時,能夠促進污染物產生量的降低,并且最終實現資源能源消耗量的降低;要抓好行業性的總量控制,包括等量置換、減量置換,包括一些行業性的結構調整,行業技術提升等。
其次,要堅持改善環境質量,切實保障民生,共享發展成果。環境保護不是民生的奢侈品,應該是保障民生的應有之意。要以民生的觀念,突出抓好水、氣、土、生態四個要素的污染防治和環境改善,要把老百姓身邊看得見、摸得著的灰霾問題、顆粒物超標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一些因素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
三是要防范環境風險,保障安全發展,提高發展水平。核心就是要建立風險防范的制度政策體系,出臺一些過程性的治污控制標準。同時要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環境監測的社會化,并基于環境風險防范的視角重新調整飲用水源地或一些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思路,把危害人體健康的持久性的東西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之一。
四是推行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均衡發展、協調發展,努力實現環境公平、環境正義。“十二五”期間,要把環境監管與評估、安全飲用水、城市的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的集中服務作為推行環境基本公共服務的起步動作,并將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政府職責,納入公共財政的領域,保障重點,理順事權、財權,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建立配套體系。
此外,為了配合上述戰略和目標的實現,吳舜澤還提出要構建多方面的政策保障體系。主要包括構建一個讓企業、社會、政府能夠同時推進的新型環境保護的目標責任體系;構建一個包含價格、稅、費、補貼、賠償、補償的資源環境成本內在化的體系;構建一個基于主體功能區的分區分類有差別化政策要求的環境功能區劃體系;構建一個能夠強化環境與經濟高度融合的綜合決策體系;構建一個在行政手段、經濟政策等方面能夠互動推進、和諧并用的綜合推進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