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病、職業禁忌、職業病危害的概念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二、常見職業危害因素及行業、工種:
(1)、粉塵。相關行業、工種有礦山開采、軋石粉碎、水泥生產、耐火保溫、 陶瓷、鑄造、翻砂、各種打磨、電焊。
(2)、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相關行業、工種有油漆涂料制造及使用、玻璃鋼、皮鞋、箱包、精細化工、家具、玩具制作。
(3)、鉛。相關行業、工種有蓄電池、探傷防護器材、冶煉。
(4)、汞。相關行業、工種有燈具、醫用儀表制造。
(5)、噪聲。相關行業、工種有紡織、機械制造、電線電纜、各種碾磨、粉碎、爆破。
(6)、放射線。相關行業、工種有X光透視、探傷、放射性治療儀操作。
三、職業衛生的“三級預防”原則為:
第一級預防,從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減少對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接觸;
第二級預防,當第一級預防未能完全達到要求,職業性有害因素開始損及勞動者的健康時,應盡早發現,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級預防,對已發展成職業性疾病或工傷的患者,作出正確診斷,及時處理。
四、什么是法定職業病?
法定職業病是指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職業病。 2002年4月18日由衛生部、勞動保障部頒布的《職業病目錄》規定了10類115種職業病。
五、職業病的主要特點:
(1)、病因明確,病因即職業性有害因素;
(2)、所接觸的病因大多是可檢測的,需達到一定的強度(濃度或劑量)才能致病;
(3)、在接觸同一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發病率,很少只出現個別病人;
(4)、大多數職業病如能早期診斷、處理,康復效果較好,但有些職業病,目前尚無特效療法,只能對癥綜合處理,故發現愈晚,療效愈差。
六、申請職業病診斷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1)職業史、既往史(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七、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如何報告?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當實施緊急報告:(1)特大(發生急性 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 5人以上)和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 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應 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2)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應當于6小 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八、職業健康監護包括哪些內容?
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哪些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十、勞動者權利:
1、勞動者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2、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3、職業衛生保護權利:(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治措施的作業。(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一、用人單位權利和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 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3、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4、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十二、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應當符合哪些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采取哪些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四、哪些單位要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十五、粉塵對人體的致病作用有哪些?
1、呼吸系統疾病:塵肺、粉塵沉著癥和有機粉塵引起的肺部病變,其中塵肺是我國危害接塵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疾病。2、局部作用:粉塵長期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引起其病理改變,粉塵還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膿皮病。 金屬磨料粉塵可引起角膜損傷、混沌。瀝青粉塵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3、中毒作用:吸入鉛、砷、錳等粉塵能在呼吸道粘膜上溶解并很快吸收,導致中毒。
十六、矽肺病人常見的癥狀與體征有哪些?矽肺并發癥有哪些?
肺的代償功能很強,矽肺患者可在相當時期內無明顯自覺癥狀,但X線胸片上已呈現較典型的矽肺影像改變。隨著病情的進展,或有并發癥時,出現胸悶、氣短、胸痛、咳嗽、咯痰等癥狀和體征,并逐漸加重,但并不特異,輕重程度與胸片上改變程度不一定平行。
矽肺最常見的并發癥為肺結核,另外還有肺及支氣管感染、自發性氣胸、肺心病等。矽肺和并發癥有互相促進作用,一旦出現并發癥,病情進展加劇,甚至死亡。
十七、什么是職業中毒?
職業中毒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接觸毒物所發生的中毒。
毒物在生產過程中主要存在的形式有原料、中間產品、輔助材料、成品、副產品或廢棄物、夾雜物等,其形態可以是固體、液體、氣體或氣溶膠。
在生產中,毒物主要經呼吸道吸收進入人體;其次為經皮侵入;由消化道進入,在職業衛生中實際意義不大。生產性毒物作用于機體,并非一定會引起職業中毒。
毒物對機體所致有害作用的程度與特點,取決于下列因素:(1)毒物本身的特性 (2)劑量、濃度和作用時間 (3)毒物的聯合作用 (4)生產環境和勞動強度 (5)個體感受性。
十八、鉛的毒作用表現有哪些?
職業性鉛中毒基本上均為慢性中毒,早期表現為乏力、關節肌肉酸痛、胃腸道癥狀等。隨著接觸增加,病情進展可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神經系統,主要表現為類神經征、外周神經炎、嚴重者出現中毒性腦病。(2)、消化系統,表現為食欲不振、惡心、隱性腹痛、腹脹或便秘, 重者可出現腹絞痛。(3)、血液及造血系統,可有輕度貧血,卟啉代謝障礙。(4)、其它,口腔內可出現鉛線,部分患者腎臟受到損害,女性患者可有月經失調、流產等。
鉛中毒的防治要點:(1)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鉛。(2)加強工藝改革,使生產過程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3)加強通風。(4)控制熔鉛溫度,減少鉛蒸氣逸出。(5)加強個人防護和衛生操作制度。
十九、汞的毒作用表現有哪些?
(1)、急性中毒:職業性急性汞中毒為短時間吸入高濃度汞蒸氣所致,多由于在密閉空間內工作或意外事故造成。一般起病急,有咳嗽、呼吸困難、口腔炎和胃腸道癥狀,繼之可發生化學性肺炎伴有發紺、氣促、肺水腫等。腎損傷表現為開始時多尿,繼之出現蛋白尿、少尿及腎衰。
(2)、慢性中毒:主要引起神經精神系統癥狀,最早表現為類神經征,如易興奮、激動、焦慮、記憶力減退和情緒波動。震顫是神經毒性的早期癥狀,開始時為微細震顫,進一步可發展成意向性粗大震顫,也可伴有頭部震顫和運動失調。
汞中毒的防治要點:(1)、改進和完善生產工藝。(2)、防止汞的污染和沉積,地面、墻壁、天花板、操作臺宜用不吸附汞的光滑材料,操作臺和地面應有一定傾斜度,以便清掃與沖洗。(3)、加強個人防護,建立衛生操作制度。
二十、苯的毒作用表現是什么?
(1)苯慢性中毒最常見的表現為神經征,頭痛、頭暈、記憶力減退、失眠、乏力。 (2)慢性苯中毒主要損害造血系統。最早和最常見的血象異常表現是持續性白細胞計數減少,主要是中性粒細胞減少;中度中毒者可見紅細胞計數偏低或減少;重度中毒者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白細胞、血小板、網織細胞都明顯減少,淋巴細胞百分比相對增高。 (3)經常接觸苯,皮膚可因脫脂而變得干燥、脫屑以至皸裂。
苯中毒的預防措施:(1)用無毒或低毒的物質取代苯。(2)生產工藝改革和通風排毒。(3)作業工人應加強個人防護如戴防苯口罩或使用送風式面罩,進行周密的就業前和定期體檢。
發生急性汞中毒時應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處,立即脫去被苯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膚;注意保溫;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二十一、何為窒息性氣體?其毒作用特點有哪些?
窒息性氣體是指經吸入而直接引起窒息作用的氣體。
毒作用特點:(1)主要致病環節均是可引起機體缺氧。(2)腦對缺氧極為敏感,輕度缺氧時就會引起智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定向能力障礙等表現;較重時可有頭痛、頭暈、耳鳴、嘔吐、乏力、嗜睡,甚至昏迷;進一步可發展為腦水腫。(3)不同的窒息性氣體有著不同的中毒機制和中毒條件,因而必須采取針對性的防治方法。
二十二、何為刺激性氣體?其毒作用特點是什么?
刺激性氣體是指對眼、呼吸道粘膜和皮膚具有刺激作用的一類有害氣體。常見的有氯氣、氮氧化物、氨、光氣、氟化氫等。
其毒作用特點:(1)對人體常以局部損害為主,僅在刺激作用過強時引起全身反應。(2)病變程度主要取決于毒物的濃度和作用時間,病變的部位與毒物的溶解度有關。
二十三、一氧化碳的毒作用表現是什么?
一氧化碳輕度中毒表現為頭疼、眩暈、耳鳴、眼花,并可有惡心、嘔吐、四肢無力等,甚至昏厥。重度中毒可進入不同程度的昏迷,持續幾小時甚至幾天。
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治要點:改善生產設備,產生一氧化碳的地方要加強通風,使用一氧化碳的鍋爐、輸送管道和閥門要經常維修,防止漏氣;設立CO報警器,普及自救、互救常識。發生急性中毒,應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處,解開領口,重度中毒者應及時搶救,呼吸停止應作人工呼吸。
二十四、氨的毒作用表現是什么?
氨有降低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可產生神經毒作用,高濃度氨可引起組織溶解壞死作用,表現為皮膚、粘膜刺激癥狀,可致角膜及皮膚灼傷,嚴重時可產生肺水腫,中毒性肝損害。
氨中毒的防治要點:皮膚灼傷迅速用清水徹底清洗,特別注意清洗腋窩及會陰等潮濕部位,注意及時清洗眼睛,每天剝離結膜囊,以防瞼球粘連。
二十五、硫化氫的毒作用表現有哪些?
(1)急性中毒:輕度,出現眼脹痛、畏光、咽干、咳嗽、輕度頭痛、頭暈、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中度,有明顯的頭痛、頭暈癥狀,并出現輕度意識障礙,或有明顯的粘膜刺激癥狀,出現咳嗽、胸悶、視物模糊、眼結膜水腫及角膜潰瘍等;重度,可出現昏迷、肺水腫、呼吸循環衰竭或“電擊樣”死亡。(2)慢性影響:長期接觸低濃度硫化氫可引起眼及呼吸道慢性炎癥,甚至可致角膜糜爛或點狀角膜炎。全身可出現類神經癥、中樞性自主神經功能紊亂,也可損害周圍神經。
防治要點:(1)進入高濃度的硫化氫場所,應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并應有專人在外監護。(2)生產過程應注意設備的密閉和通風,設置自動報警器。(3)發生急性中毒,應迅速將患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進行對癥搶救, 保持呼吸道通暢,給氧,呼吸停止者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有昏迷者可進行高壓氧治療。眼部污染應立即沖洗。
二十六、有機磷農藥中毒表現有哪些?
急性中毒:(1)毒蕈堿樣癥狀:主要表現為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多汗、流涎、視物模糊、瞳孔縮小、支氣管痙攣、呼吸道分泌增多;嚴重時可以出現呼吸困難、肺水腫、大小便失禁等。(2)煙堿樣癥狀:患者出現全身緊束感、動作不靈活、發音含糊、胸部壓迫感等,進而可有肌肉震顫、痙攣、多見于胸部、上肢和面頸部,嚴重者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3)中樞神經系統癥狀:常見有頭痛、頭暈、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多夢,嚴重時可出現煩燥不安、意識模糊、驚厥、昏迷等,甚至出現呼吸中樞麻痹而危及生命。
慢性中毒:多見于農藥廠工人。主要有類神經癥,部分患者出現毒蕈堿樣癥狀,偶有肌束顫動、瞳孔縮小、少數尚可有屈光不正、視野縮小、色覺障礙及神經—肌電圖和腦電圖異常。致敏作用和皮膚損害 有些有機磷農藥具致敏作用,可引起支氣管哮喘、接觸性皮炎或過敏性皮炎。
處理:對急性中毒者應立即使患者脫離中毒現場,脫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忌用熱水或灑精之類)徹底清洗污染的皮膚、頭發、指甲;眼部受污染,應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口服中毒者,用溫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反復洗胃。
二十七、噪聲有哪些職業危害?
噪聲的職業危害 (1)聽覺系統:可引起暫時性聽力下降和永久性聽力損傷,即所謂噪聲性聽力損傷以及噪聲性耳聾。(2)神經系統損害:可引起頭痛、頭暈及睡眠障礙等神經衰弱綜合癥的表現。(3)心血管系統:噪聲能產生一系列心血管病理反應,表現為心率加快或減慢,血壓不穩(趨向升高),心電圖有異常改變。(4)消化系統:噪聲可引起胃腸功能紊亂,消化能力減弱。此外,噪聲還可引起內分泌、血液、免疫等方面的改變。
防治噪聲危害的措施:(1)對車間噪聲進行監測和評價,嚴格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02。 (2)采取控制噪聲的技術措施以降低聲源噪聲、控制噪聲傳播和反射。(3)加強個人防護,做好聽力保護和接觸噪聲工人的健康監護,合理安排勞動和休息。
二十八、何謂振動?常見的振動源有哪些?
振動是物體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為基準呈往返震蕩的運動。
常見的振動源有:(1)風動工具:鉚釘機、鑿巖機、風鏟、風錘、風鉆、砂型搗鼓機等。(2)電動工具:電鋸、電鉆、電錘、砂輪等。(3)、運輸工具:內燃機車、汽車、船舶、飛機。(4)、農業機械:拖拉機、切割機、脫粒機。
振動對人體的危害:(1)、局部振動:長期使用振動工具后,可發生手與臂的觸覺、痛覺及溫熱感覺遲鈍,手部皮膚溫度下降、手指發白、手臂無力、肌肉疼痛和萎縮。(2)、全身振動:全身振動多為大幅度的低頻振動,如行駛中的船舶、飛機及電梯升降時,可引起頭暈、惡心、嘔吐、呼吸急促、出冷汗、下肢酸痛等癥狀。
控制振動危害的措施:(1)、進行工藝改革,消除或減輕振動源。(2)、根據振動工具的種類對工人接觸振動的時間給以限制。(3)、改善作業環境。寒冷季節要加強車間環境的防寒保暖,戶外作業也要配備一定的防寒保暖設備。控制作業環境中同時存在的噪聲、毒物、高氣濕,對防止振動的危害也有一定作用。(4)、加強個人防護。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也是防止和減輕振動危害的一項重要措施。(5)、按要求進行就業前和定期體檢,處理職業禁忌癥,早期發現受振動危害的個體,及時治療和處理。(6)嚴格執行振動衛生標準。
二十九、什么是高溫作業?
高溫作業一般是指有熱源的生產場所中每小時散熱量大于20千卡/立方米,或工作地點的氣溫在寒冷地區和一般地區超過32度、炎熱地區超過35度,或工作地點熱輻射強度超過1卡/平方厘米/分,或工作地點在氣溫30度以上,相對濕度超過80%的作業。
三十、中暑分為哪幾種類型?
中暑可分為:先兆中暑、輕癥中暑、重癥中暑。
防暑降溫措施:(1)合理設計和改革工藝過程,盡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和遙控操作以減少工人接觸高溫熱輻射的機會,以及避免機體因過勞而加速中暑的發生。(2)利用水或導熱系數小的材料進行隔熱。(3)加強通風。在自然通風不能滿足降溫需要或生產上要求車間內保持一定的溫濕度時,可采用機械通風。(4)供給含鹽飲料和補充營養。(5)、做好個人防護。高溫作業工人的工作服,應以耐熱、導熱系數小而透氣性能好的織物制成,宜寬大又不妨礙操作。(6)、制定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布置合理的工休地點。(7)、加強醫療預防工作。對高溫作業工人應進行就業前和入暑前體格檢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重病恢復期及體弱者,均不宜從事高溫作業。
中暑的現場救治:(1)先兆中暑和輕度中暑應使患者迅速離開高溫環境,到通風良好的陰涼處安靜休息,解開衣服,給其飲用含鹽清涼飲料,并可選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丸等解暑藥物。(2)重癥中暑必須緊急搶救。首先是降溫,一般可用冷水、冰水或灑精擦身,常用的降溫藥物是氯丙嗪,同時補充適量的維生素B1和維生素C。其次,糾正水、電解質紊亂,保持酸堿平衡,積極防治休克、腦水腫等。
三十一、什么是射線裝置?其特點是什么?放射防護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所謂射線裝置是指產生X射線或能產生電離輻射的X射線機、加速器和中子發生器等。這種裝置的特點就是當裝置運行時就有射線產生,當裝置停止運行以后就不存在電離幅射。
放射防護的基本原則:(1)放射實踐正當化。(2)放射防護最優化。(3)實行個人劑量限值。
從事放射診療的單位或個人,應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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