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1標志牌,而標志牌應朝向轉欄里面。
(5) 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
3.4安全標志的其他規定
3.4.1安全標志都應自帶襯底色,采用與安全標志相應的對比色。襯底的邊寬最小為2mm,最大為10mm。
3.4.2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標志牌應使用絕緣材料來制做。
3.4.3標志桿的條紋顏色應與安全志相一致。
3.4.4安全標志應放置在醒目、與安全有關的地方,并使人們看到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表示的內容。安全標志不宜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防上這些物體移動后看不見標志。
3.4.5安全標志應用堅固耐用的材料制做,如金屬板、塑料板、木板等,且無毛刺和洞孔,也可直接畫在墻壁或機具上。
3.4.6安全標志牌每年至少要檢查一次,發現有變形、破損或圖形符號脫落及變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范圍,應及時整修或更換。
3.4.7裝著電氣元件的電柜、壁龕和任何地方,當從電柜、壁龕等外部不能辨別其中是否裝有電氣元件時,必須在門或蓋板上裝有黑邊、黃底、黑字閃電符號的三角形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