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發電機的損壞事故發生,應嚴格執行原水利電力部《發電機反事故技術措施》[(86)電生火字193號]、《關于轉發20萬千瓦氫冷發電機防止漏氫漏油技術措施細則》[(88)電生計字17號]、《發電機反事故技術措施補充規定》(能源部發[1990]14號)、《防止200、300MW汽輪發電機定子繞組端部發生短路的技術改進措施》(能源部、機電部電發[1991]87號)和《汽輪發電機運行規程》(1999年版)等各項規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1 防止定子繞組端部松動引起相間短路。
檢查定子繞組端部線圈的磨損、緊固情況。200MW及以上的發電機在大修時應做定子繞組端部振型模態試驗,發現問題應采取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對模態試驗頻率不合格(振型為橢圓、固有頻率在94~115Hz之間)的發電機,應進行端部結構改造。
2 防止定子繞組相間短路。
2.1 加強對大型發電機環形接線、過渡引線、鼻部手包絕緣、引水管水接頭等處絕緣的檢查。按照《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596-1996),對定子繞組端部手包絕緣施加直流電壓測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消缺。
2.2 嚴格控制氫冷發電機氫氣的濕度在規程允許的范圍內,并做好氫氣濕度的控制措施。
2.2.1 保證氫氣干燥器連續運行,發現缺陷,及時處理。
2.2.2 隨時了解發電機的氫氣濕度、氫氣純度、漏氫量及平衡水箱壓力變化情況,對氫氣濕度、純度做好記錄。
3 防止定、轉子水路堵塞、漏水。
3.1 防止水路堵塞過熱
3.1.1 水內冷系統中的管道、閥門的橡膠密封圈應全部更換成聚四氟乙烯墊圈。
3.1.2 安裝定子內冷水反沖洗系統,定期對定子線棒進行反沖洗。反沖洗系統的所有鋼絲濾網應更換為激光打孔的不銹鋼板新型濾網,防止濾網破碎進入線圈。
3.1.3 大修時,對水內冷定子、轉子線棒應分路做流量試驗。
3.1.4 擴大發電機兩側匯水母管排污口,并安裝不銹鋼法蘭,以便清除母管中的雜物。
3.1.5 水內冷發電機水質應嚴格在控制規定范為。水中銅離子含量超標時,為減緩銅管腐蝕,125MW及以下機組允許運行時在水中加緩蝕劑,但必須控制pH值大于7.0。
3.1.6 嚴格保持發電機轉子進水支座石棉盤根冷卻水壓低于轉子內冷水進水壓力,以防石棉材料破損物進入轉子分水盒內。
3.1.7 定子線棒層間測溫元件的溫差和出水支路的同層各定子線棒引水管出水溫差應加強監視。溫差控制值應按制造廠規定,制造廠未明確規定的,應按照以下限額執行:定子線棒層間最高與最低溫度間的溫差達8℃或定子線棒引水管出水溫差達8℃時應報警,應及時查明原因,此時可降低負荷。定子線棒溫差達14℃或定子引水管出水溫差達12℃,或任一定子槽內層間測溫元件溫度超過90℃或出水溫度超過85℃時,在確認測溫元件無誤后,應立即停機處理。
3.1.8 加強對定子水內冷系統及補水系統的維護與管理,保持系統的密封性。正常運行時定子水箱對空的手動空氣門應關閉,正、負壓門處于良好狀態。
3.1.9 嚴格按規定控制定子水導電度,導電度不合格應采取措施消除。
3.1.10 發電機斷水保護應作用于跳閘;定子水出口溫度高保護應作用于跳閘。
3.2 為防止發電機漏水,重點應對絕緣引水管進行檢查,引水管外表應無傷痕,嚴禁引水管交叉接觸,引水管之間、引水管與端罩之間應保持足夠的絕緣距離。
3.3 防止轉子漏水。
3.3.1 水內冷發電機發出漏水報警信號,經判斷確認是發電機漏水時,應立即停機處理。
3.3.2 選裝靈敏度可靠的漏水報警裝置,應做好調試、維護和定期檢驗工作,確保裝置反應靈敏、動作可靠。
3.3.3 轉子繞組復合引水管應更換為有鋼絲編織護套的復合絕緣引水管。
3.3.4 為了防止轉子線圈拐角斷裂漏水,至少將QFS2-100-2型和QFS-125-2型機組的出水銅拐角全部更換為不銹鋼材質。
3.3.5 推廣雙水內冷發電機用氣密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4 防止轉子匝間短路。
4.1 調峰運行的發電機,應在停機過程和大修中分別進行動態、靜態匝間短路試驗,有條件的可加裝轉子繞組動態匝間短路在線監測裝置,以便及早發現異常。
4.2 已發現轉子繞組匝間短路較嚴重的發電機應盡快消缺,以防轉子、軸瓦磁化,差壓閥失控造成嚴重漏氫、漏油。若檢修時發現轉子、軸承、軸瓦已磁化,應退磁處理。退磁后要求剩磁值為:軸瓦、軸頸不大于2×10-4T,其他部件小于10×10-4T。
4.3 隨時監視運行中發電機的振動與無功出力的變化情況。如果振動伴隨無功變化,則可能是發電機轉子有嚴重的匝間短路。此時首先控制轉子電流,若振動突然增大,應立即停運發電機。
5 防止漏氫。
5.1 大修后氣密試驗不合格的氫冷發電機嚴禁投入運行。
5.2 為防止氫冷發電機的氫氣漏入封閉母線,在發電機出線箱與封閉母線連接處應裝設隔氫裝置,并在適當地點設置排氣孔和加裝漏氫監測裝置。
5.3 應按時檢測氫冷發電機油系統、主油箱內、封閉母線外套內的氫氣體積含量,超過1%時,應停機查漏消缺。當內冷水箱內的含氫量達到3%時報警,在120h內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氫量升至20%時,應停機處理。
5.4 密封油系統平衡閥、壓差閥必須保證動作靈活、可靠,密封瓦間隙必須調整合格。若發現發電機大軸密封瓦處軸頸有磨損的溝槽,應及時處理。
6 防止發電機非全相運行。發電機變壓器組的主斷路器出現非全相運行時,其相關保護應及時起動斷路器失靈保護,在主斷路器無法斷開時,斷開與其連接在同一母線上的所有電源。
6.1 新建的發變組,變壓器的高壓側斷路器和母聯、分段斷路器盡量選用機械聯動的三相操作斷路器。
6.2 凡與220kv系統連接的發電機和變壓器組保護,當出現非全相運行時,其相關保護應及時起動斷路器失靈保護。
6.2.1 用于起動失靈保護的發變組保護出口應不包含可能慢返回的保護(如瓦斯保護、斷水保護及來自機、爐、熱方面的保護)。
6.2.2 為提高保護可靠性,在用于起動失靈的發變組保護出口外須串一個”斷路器電流判據”。該判據應能反映斷路器的非全相開斷。
6.2.3 對于雙母線接線的電廠,鑒于發變組非全相開斷時,失靈保護的復合電壓閉鎖不一定開放,故要求增加一個“解鎖”回路,在發變組保護出口動作時失靈保護的復合電壓閉鎖須可靠開放。
6.3 斷路器失靈保護的相電流判別元件動作時間和返回時間均不應大于20ms。
7 防止發電機非同期并網。
7.1 定期對同期裝置進行檢查、試驗。
7.2 當汽輪機轉速接近額定轉速時,方可合發電機出口刀閘。
7.3 對新投運機組的二次電纜,要認真檢查是否有中間接頭,如果有應檢查接頭的接觸電阻和絕緣處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 防止發電機局部過熱。
8.1 發電機絕緣過熱監測器過熱報警時,應立即取樣進行色譜分析,必要時停機進行消缺處理。
8.2 應對氫內冷轉子進行通風試驗。
8.3 全氫冷發電機定子線棒出口風溫差達到8℃,應立即停機處理。
9 防止發電機內遺留金屬異物。
9.1 建立嚴格的現場管理制度,防止鋸條、螺釘、螺母、工具等金屬雜物遺留在定子內部,特別應對端部線圈的夾縫、上下漸伸線之間位置作詳細檢查。
9.2 大修時應對端部緊固件(如壓板緊固的螺栓和螺母、支架固定螺母和螺栓、引線夾板螺栓、匯流管所用卡板和螺栓等)緊固情況以及定子鐵芯邊緣矽鋼片有無斷裂等進行檢查。
10 當發電機定子回路發生單相接地故障時,允許的接地電流值如表1規定。發電機定子接地保護的動作整定值按表1的要求確定。當定子接地保護報警時,應立即停機。200MW及以上容量的發電機的接地保護裝置應作用于跳閘。
表1 發電機定子繞組單相接地故障電流允許值
發電機額定電壓 (Kv) |
發電機額定容量 (MW) |
接地電流允許值 (A) |
10. 5 |
100 |
3 |
13.8~15.75 |
125~200 |
2(對于氫冷發電機為2.5A) |
18~20 |
300~600 |
1 |
10.1 整定發電機定子接地保護時,必須根據發電機帶不同負荷工況下實測零序基波電壓和零序三次諧波電壓的有效值數據進行整定。在不超過發電機定子繞組單相接地故障電流允許值的條件下,以時間換靈敏度應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保護不宜整定過快,過于靈敏。
10.2 200 MW及以上容量機組根據大機組整定導則要求,發電機定子接地保護應投入跳閘,且必須注意的是:應將零序基波段保護和零序三次諧波段保護出口分開,零序基波段保護投跳閘,零序三次諧波段保護只允許投信號。
11 當發電機的轉子繞組發生一點接地時,應立即查明故障點與性質。如系穩定性的金屬接地,應立即停機處理。
12 發電廠應準確掌握有串聯補償電容器送出線路的汽輪發電機組軸系扭轉振動頻率,協助電網管理部門共同防止次同步諧振。
13 防止勵磁系統故障引起發電機損壞。
1 有進相運行工況的發電機,其低勵限制的定值應在制造廠給定的允許值和保持發電機靜穩定的范圍內,并定期校驗。
2 自動勵磁調節器的過勵限制和過勵保護的定值應在制造廠給定的允許值內,并定期校驗。
3 勵磁調節器的自動通道發生故障時應及時修復并投入運行。嚴禁發電機在手動勵磁調節(含按發電機或交流勵磁機的磁場電流的閉環調節)下長期運行。在手動勵磁調節運行期間,在調節發電機的有功負荷時必須先適當調節發電機的無功負荷,以防止發電機失去靜態穩定性。
4 在電源電壓偏差為十10%~-15%、頻率偏差為十4%~-6%時,勵磁控制系統及其繼電器、開關等操作系統均能正常工作。
5 在機組起動、停機和其他試驗過程中,應有機組低轉速時切斷發電機勵磁的措施。
6 勵磁滑環碳刷過短要及時更換,保證同型號。
14 防止水輪機事故。
14.1 防止機組超速。水輪發電機組應設置兩套不同測量原理的獨立的機組轉速測量裝置,當機組發生超速時作用于機組解列停機。機組大修時要對每一套裝置進行模擬試驗,確保機組過速保護能正常動作。
14.2 防止水輪發電機組軸承損壞事故。
14.2.1 軸承的瓦溫、油溫、油位等監視信號裝置要正常投入運行,若有損壞時應及時更換修復,機組不能在瓦溫失去監視下運行。
14.2.2 定期對軸承用油進行化驗,油質劣化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14.2.3 對軸承冷卻水應設立監視裝置,防止斷水運行。
14.2.4 對軸流轉槳水輪機的協聯裝置應正常投入運行,經常檢查反饋機構的運行情況,防止協聯破壞造成燒瓦事故。
14.2.5 機組應避開振動區運行。當發生機組擺度振動超標時應及時調整機組的運行工況,使機組的擺度振動在合格范圍內運行。
14.3 防止水淹水導軸承事故。
14.3.1 嚴格按檢修規程做好工作密封和檢修密封的檢修,確保檢修質量,密封蓋板螺栓緊固良好,頂蓋內不得留有任何異物。
14.3.2 頂蓋排水裝置應處于完好狀態,機組檢修后尾水管蝸殼充水時應人工監視頂蓋排水裝置的工作狀況,正常后可投入自動運行。頂蓋排水系統應設兩套信號裝置,互為備用。可裝設工業電視系統監視頂蓋水位。
14.3.3 定期檢查、試驗水輪機頂蓋水泵、浮子和接觸器、開關,保證其工作正常。
14.3.4 裝有大型軸流轉漿式水輪機的水電廠應配備應急潛水泵。
14.4 防止泄水錐脫落。檢修時對泄水錐的螺栓緊固、焊縫認真檢查,發現問題作更換加固處理。
14.5 對軸流轉槳水輪機,應定期檢查受油器的密封漏油情況,漏油量過大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處理,防止油淋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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