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挖掘和拆除工程事故多發,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上崗前培訓教育,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建筑作業安全
1、腳手架必須由持證的架子工搭、拆,交主管部門驗收后,方可投用;要隨時檢查腳手架的穩定性;惡劣氣候前后要進行加固,拆卸時,要從上到下逐層拆除,嚴禁從高空拋下;
2、認真聽取安全技術、施工方案交底,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條件;察看洞口、臨邊、腳手架等處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
3、嚴禁乘坐非乘人垂直運輸設備;在規定的通道中行走,禁止攀爬腳手架、井字架、模板等;
4、服從工地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指揮,不得違章、酒后作業。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下班時在檢查電源、用火部位無隱患時,才能離開。
(二)基礎挖掘作業安全
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嚴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隨時觀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撐物的穩定性,如有隱患,排除后才能作業;
2、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線路及構筑物情況,如遇電纜、管道、不明物體時,要停止作業,報告工地負責人:
3、基槽、坑、溝邊1米內不得堆土、堆材料、擺設設備;挖掘深度超過2米時,應在四周設置防護欄桿;
4、在公共場所作業時,作業區周圍要設圍欄、警示標志牌、示警紅燈等;
5、挖掘機、裝載機、打樁機作業區上方應無高壓電線;其回轉半徑內,無人、機同時作業;
6、上下應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撐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三)拆除作業安全
1、作業前要對拆除物的結構、環境詳細了解,聽取拆除安全技術交底,電、水、煤氣等管線要專業人員先行拆除;
2、自上而下拆除,禁止數層同時拆除和用掏空底部推倒上部的野蠻方法;
3、作業區四周設警告標志、拉警戒線,禁止閑人入內;有坍塌危險時,立即撤離;
4、較大部件,應用起重設備吊運;小件拆除物隨時清理,禁止從上拋下;
5、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須待它們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除后,方可拆除。一般應先拆次要結構,后拆承重支柱和橫梁;
6、登高拆除時,應站在腳手架或堅固結構上,安全帶不準系在正在拆除的物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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