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業是在同一工作面進行不同的作業,或者是在同一立體空間不同的作業面進行不同或相同的作業。施工現場經常有上下立體交叉的作業,以及處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這些都屬于交叉作業的范疇,極易發生墜物傷人、高處墜落、機械打擊等安全事故。因此,針對交叉作業施工現場和人員,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礎上,還應遵守交叉作業中相互安全防護措施。
1. 施工作業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業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交叉作業要設安全欄桿、安全網、防護棚和示警圍欄;夜間工作要有足夠照明;施工人員必須體檢合格,作業時須帶安全帽,不準穿涼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腳攀登;作業中不準將工具、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索綁牢后吊運;六級以上大風時不能施工工作。
2. 支模、砌磚、裝飾裝修交叉操作時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時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此條件時,中間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隔離層)。
3. 拆除腳手架與模扳時
地面應劃有安全區域,并派專人進行監護操作人員,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拆下的模板、腳手架等部件,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應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梯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拆下物件。
4. 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沒安全防護棚;高層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設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以及處于起重機把扦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或防護棚。
5. 交叉作業區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業區段,即多種作業交叉和協調進行的區段。在交叉作業區段,若沒有明顯的居主導地位的單項作業,即其它作業都要服從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時,在各項同時交叉進行的作業之間需要進行很好的協調安排,以確保有條不亂和安全順利地進行。
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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