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手架工程的管理
1、腳手架必須由經公司認可有資質的隊伍搭設,搭設前必須由負責搭拆作業專業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現場情況及JGJ59-99標準,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監理公司蓋章后備案實施。
2、腳手架搭設高度24M以下的應編制搭拆作業方案,繪制連墻件布置圖及節點詳圖,搭設高度在24-50M時,應采取構造措施加強架體穩定性,同時對連墻件,立桿地基承載力進行設計計算,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腳手架設計繪制施工圖。
3、鋼管和扣件應有質量合格證明,兩者之間的規格相匹配,鋼管優先采用φ48×3.5MM,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超過25KP鋼管和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扣件應采用可鍛鑄鐵件制作。項目部必須對進場材料進驗收和相關檢測,并經公司安全科門認可后方可使用。
二、腳手架搭拆控制措施
1、從事腳手架搭設、維修、拆除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操作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2、腳手架工程施工時,應首先由腳手架工程技術負責人,向架子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書,交底后雙方應簽字注明交底日期。
3、臨街搭拆作業時,外側應有防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當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和雨、霧、雪天氣時,應停止搭拆作業活動,雪、雨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掃除積雪,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應組織驗收,對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或拆除前應進行檢查,確保作業人員安全。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特別是在大風、暴雨后更要進行,發現問題應急時處理。
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滿足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腳手架拆除必須有項目經理或工程施工負責人簽字確認可拆除通知書,方準進行拆除。作業前應制定拆除方案,保證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穩定性,拆除作業應從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拆除的桿件嚴禁拋扔,應滑下或用繩系下,分類堆放及時整理運走,在拆除作業區周圍設置圍欄,警告標志,拆除作業時地面要有專人監護,嚴禁非作業人員闖入作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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