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驗目的
根據現行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都對安全閥校驗作了規定,特別是自1997年起執行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對安全閥的校驗提出了新的要求。如第146條規定: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檢驗的項目為整定壓力、回座壓力和密封性等。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如現場校驗困難或對安全閥進行修理后,可在安全閥校驗臺上進行。此時只對安全閥進行整定壓力調整和密封性試驗。另外根據《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為了保證鍋爐安全運行,防止承壓部件超壓引起設備損壞事故,必須對鍋爐安全閥的動作值按規定進行調試,以保證其動作可靠準確。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起座壓力。帶電磁力輔助操作機構的電磁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可采用液壓裝置進行校驗調整,一般在75%~80%額定壓力下進行。經液壓裝置調整后的安全閥,應至少對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核。 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放汽試驗。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電磁安全閥電氣回路試驗每月應進行一次。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放汽試驗。安全閥校驗后,其起座壓力、回座壓力、閥瓣開啟高度應符合規定,并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檔案中記錄。安全閥一經校驗合格就應加鎖或鉛封。
二、校驗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應對相應安全閥進行校驗:
(1)投運鍋爐或鍋爐大修后(所有安全閥)。
(2)安全閥控制系統或機械部分檢修后。
三、校驗的組織措施
(1)總負責人:檢修經理
(2)參加人員:鍋爐檢修專工、熱工及鍋爐檢修有關人員,鍋爐運行及安監部門有關人員。
(3)由值長領導,鍋爐檢修專工組織并負責各方面聯系工作。
(4)值長指揮,主值及有關人員操作。
(5)熱工、鍋爐檢修負責安全閥調試。
四、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安全閥整定的人員,都必須了解安全閥整定方法和過程,聽從指揮,服從分配。
(2)整定安全閥處的平臺、架子要齊全牢固,符合架子擺設規范。
(3)照明要充足,道路要暢通。
(4)安全閥調整時要遠離安全閥排汽口和泄汽口,以防燙傷。
(5)運行人員要精心操作,以防系統超壓。
(6)由于安全閥整定時,鍋爐運行壓力較高,所以要密切注意鍋爐的膨脹情況及受熱面的嚴密性。
(7)安全閥調試過程中應戴好耳塞,防止震傷耳膜。
(8)安全閥調試時,危險區域拉設警戒繩,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五、校驗前的檢查與準備
(1)校驗前每只安全閥都要準備好壓閥桿的墊塊,墊塊應加工成中間
(2)安全閥裝置及其他有關設備檢修工作全部結束,工作票收回并注銷。
(3)做好防超壓事故預想及處理措施。
(4)準備好對講機等通訊器材及耳塞。
(5)檢查各向空排汽電動門開關靈活可靠。
(6)不參加校驗的安全閥應鎖定。
(7)校驗前應對照汽包、過熱器就地壓力表及遠方壓力表,確保壓力表記指示準確。
六、校驗原則
(1)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不帶負荷時進行,采用單獨啟動升壓的方法;需帶負荷校驗時,應有公司技術部門制定具體措施。
(2)安全閥校驗的順序,一般按壓力有高到低的原則進行。
(3)安全閥校驗前必須制定完善的校驗措施,校驗時應有專職人員指揮,專職人員操作。
(4)一般按就地壓力表為準。
七、校驗安全閥的措施
(1)鍋爐安全閥校驗前,聯系汽機做好防止汽水進入汽輪機的措施。
(2)安全閥的校驗由值長負責統一指揮,司爐及有關人員操作;檢修專工負責各方面聯系工作;檢修專工、鍋爐專工、熱工人員、鍋爐檢修有關人員、鍋爐有關人員及安全部門人員參檢;熱工人員及鍋爐檢修人員負責調試。
(3)在升壓及校驗過程中,應經常對照就地壓力表與CRT指示,并有專人負責監視汽壓及聯系工作。
(4)汽包、過熱器控制安全閥動作壓力為1.05倍工作壓力;工作安全閥動作壓力為1.08倍工作壓力。
(5)鍋爐應嚴格按照升壓曲線進行正常升壓,在升壓過程中,嚴格監視汽包壁溫差不超過50℃,同時應加強對燃燒和水位的監視與調整,防止滿水、缺水及超壓事故的發生。
(6)安全閥的校驗應按其動作壓力以先高后低的順序進行。
(7)當壓力升至60~80%額定工作壓力時,停止升壓,手動放汽一次,以排除銹蝕等雜質,防止影響校驗效果。
(8)當汽壓升至校驗安全閥動作值時,校驗安全閥應動作,否則,由檢修人員對動作值進行調整,直到啟座和回座壓力符合規定。
(9)安全閥校驗完畢后,將校驗結果做好記錄。
(10)安全閥起座及回座時,必須加強汽包水位監視;
(11)整定安全閥的過程,如果出現其他異常情況或發生事故,則應終止安全閥整定。
(12)如安全閥起座及回座不及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強制起座及回座,無效時,應停爐處理;
八、整定壓力原則
(1)汽包、過熱器控制安全閥動作壓力為1.05倍工作壓力;工作安全閥動作壓力為1.08倍工作壓力。
(2)安全閥動作值
汽包安全閥(2只)
整定壓力(MPa) |
控制安全門11.50 |
工作安全門11.75 |
排汽量(t/h) |
80.2 |
82.5 |
集汽聯箱安全閥(2只)
整定壓力(MPa) |
控制安全門10.30 |
工作安全門10.60 |
排汽量(t/h) |
52.5 |
54.1 |
九、安全門校驗方法
(1)鍋爐開始升壓,調整燃燒強度,控制汽壓上升速度不超過0.2MPa/min;
(2)當壓力升至60~80%額定工作壓力時,停止升壓,手動放汽一次,以排除銹蝕等雜質,防止影響校驗效果。
(3)當汽壓升至校驗安全閥動作值時,校驗安全門應動作,否則,由維修人員對動作值進行調整,直到啟座和回座壓力符合規定。
(4)校驗過程中,為防止彈簧受熱影響動作壓力,同一安全閥動作的時間間隔一般大于30min。
(5)校驗過程中,按整定要求控制壓力變化速度;如升降幅度較大,應調整燃燒,如升降幅度較大,用向空排汽或過熱器疏水來控制。
十、校驗時間:
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十一、檢驗情況:
安全閥名稱 |
型號 |
形式 |
工作壓力MPa |
整定壓力MPa |
起跳壓力MPa |
回座壓力MPa |
結論 |
汽包控制安全閥 |
PAT-7414F |
哈鍋產SPERO全量型安全閥 |
10.8 |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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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DN60A | |||||||
汽包工作安全閥 |
PAT-7414F |
哈鍋產SPERO全量型安全閥 |
10.8 |
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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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DN60A | |||||||
高過控制安全閥 |
PAT-749F |
哈鍋產SPERO全量型安全閥 |
9.8 |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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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5410VDN60 | |||||||
高過工作安全閥 |
PAT-749F |
哈鍋產SPERO全量型安全閥 |
9.8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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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5410VDN60 |
十二、參加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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