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發明以來,全世界約有2500萬人因車禍而喪生。盡管無數科學家們經過成千上萬次的撞擊試驗,研究開發了緩沖器件、夾層擋風玻璃、安全氣囊等安全裝備,但車禍仍是有增無減。這是為什么呢?
生物力學專家、創傷專家詳細研究了人體在碰撞過程中經受的各種撞擊力。
事實上,車禍不是單一的碰撞,而是一連串撞擊的混合物:首先是汽車與障礙物發生碰撞;第二次是人體與汽車內部相撞,創傷開始發生,肋骨與腿骨一般在此時斷裂;第三次撞擊是人體內臟與突然停下的人體外部構架相撞,此時大腦向前沖,撞到顱骨內壁,心臟也會撞擊胸部內側。致命傷發生在第三次撞擊中。
另外,不管汽車安全裝備有多少,是人開車就避免不了車禍。這是因為,人的視覺信息處理能力只適于走、跑的速度,當高速駕駛時,此能力被發揮到極限。把人眼看到的信息傳遞給大腦,大腦再向肢體傳遞指令需要1.5秒的時間。汽車時速100公里時,1.5秒意味著從駕駛員看到險情到用腳踩剎車時車子已經開出40米。車子停下還需更長的距離。這便是高速公路上汽車一撞就是幾百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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