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防塵:
1、 工作面回采前,風水管路必須安裝到位,且保證正常使用。
2、 工作面各轉載點必須設置噴霧,并做到有塵噴霧,無塵不噴;風巷設置噴霧,噴霧采用3/4吋鋼管制作,安裝在距擺架子茬口30~50m范圍內,且噴霧隨工作面推進而移動,噴頭噴霧霧化效果要好,能覆蓋巷道全斷面。
3、 溜煤眼不可兼作通風眼使用,巷道內及時灑水降塵,浮煤矸、煤塵等必須及時清理。
4、 工作人員應正確佩帶防塵口罩。
(二)隔爆水袋的使用:
1、 隔爆水袋由通防公司安裝與維護。
2、 工作面必須按要求安裝隔爆水袋,并注滿水,保持袋內水量充足,發現損壞及時更換。
3、 隔爆水袋安裝位置是:風巷安裝在距架頭茬口60~200m位置,機巷安裝在距最后一個下貨眼60~200m位置,長度不小于20m,且隨工作面的推進而向外移動。
4、 隔爆水袋采用容積為20升或40升/個的水袋,確保水量不少于200L/m2,且傾灑水量覆蓋巷道全斷面。
5、 工作面所有人員應愛護隔爆水袋,嚴禁破壞。
(三)瓦斯管理與防治:
1、 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包括架尾各未與斜架子貫通的小眼)瓦斯濃度達到0.8%時,嚴禁爆破;工作面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時,必須停止工作,人員撤到生根眼新鮮風流處,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2、 工作面應加強通風、測氣工作,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區域內作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3、 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或CO2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 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于0.5m³的空間內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范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5、 工作面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距老塘口1.5~2.0m、距棚梁不大于300mm、距棚腿不小于200mm。
6、 甲烷傳感器斷電范圍應為本工作面及其回風巷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其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7、 工作面停頭或竣工的小眼在使用前必須檢查瓦斯。
8、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和保護好瓦斯監控設施,嚴禁人為損壞。
9、 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進入本工作面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10、 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如瓦斯濃度偏大或上隅角易出現瓦斯積聚現象,則由通防公司負責編制瓦斯防治專項措施與本規程一并貫徹執行。
(四)防自然發火:
1、 工作面風巷、機巷消防水管(可與防塵水管共用)必須接到位。風巷消防管路末端距回棚茬口、機巷消防管路末端距機尾均不得大于15m,消防管路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必須確保水管時刻水量充足,三通閥門能夠正常使用。
2、 回采時要盡量加快回采速度。
3、 通防公司防火觀測人員至少每周對工作面上隅角、回風巷及其它可能發熱地點觀測一次。
4、 回采過程中一旦發現有自然發火隱患必須向礦調度、通防公司匯報。
5、 工作面回采結束后通防公司必須在45天內對兩巷封閉結束。
6、 工作面所有人員必須熟悉火災避災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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