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當堤防決口時,除快速通知危險區域內人員安全轉移外,搶險施工人員應配備足夠的安全救生設備。
(2)堤防決口施工應在水面以上進行,并逐步創造靜水閉氣條件,確保人身安全。
(3)當在決口搶筑裹頭時,應先在水淺流緩、土質較好的地帶采取打樁、拋填大體積物料等安全裹護措施,防止裹頭處突然坍塌將人員與設備沖走。
(4)決口較大采用沉船截流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沉船底部不平整發生移動而給作業人員造成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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