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車間、科室領導干部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研究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措施;新建工程項目,要做到安全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4)督促技術部門對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節提出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5)定期布置和檢查安技部門的工作。協助廠長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鑒定。
(7)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