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戒形式主義,切忌“喊得緊,抓得松”。各個單位的都有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和嚴格的獎懲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有個別并沒有按要求去做,管理人鑒于人情、關系等不敢真抓實管,對隱患和“三違”現象睜只眼,閉只眼,不出事故就算了,結果使許多安全管理措施失靈,工作被動。應認識到安全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必須對生產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高度重視,放下“花架子”,按要求規定做,方能確保安全。
二戒短期行為,切忌“緊一陣,松一陣”。一些單位檢查來了一陣風,檢查過了就放松。還有些單位今朝頭痛就醫頭,明天腳疼就醫腳,有檢查就重視,有問題就掩飾,結果是欺騙上級,坑害自己。應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學會從別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訓,積極預防,落實各項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戒簡單罰款,切忌“重罰款、輕效果”。有的單位視經濟處罰為萬能,從上到下層層制定安全生產罰款辦法?闪P款之后,卻無幫教措施,也無防止此類違章的具體行動。這種簡單“經濟”的處理辦法,無助于安全生產。對生產過程中一些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不僅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更要使當事人真正吸取教訓,讓更多的人受到教育,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轍。
四戒重視不一,切忌“重復雜,輕簡單”。有些單位對生產各個環節重視不一,對于重要工作和復雜工作,尚能引起重視、警惕,安全措施也做得比較完備。相反對一些簡單工作往往會疏忽大意而痛失“荊州”。俗話說,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不能因為簡單,次要而放松警惕,辯證法告訴人們,任何事物的大小,重要程度,都不是絕對的。因疏忽小的方面而釀成大事故的事例不勝枚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