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噪聲對機體是否產生有害作用與下列一些因素有直接關系。
(1)噪聲的性質 噪聲強度越大對人的危害也越大,出現損傷也越早,如 80分貝(A)以下的噪聲,一般不對聽覺系統產生永久性損傷;接觸90分貝(A)以上的噪聲,聽力損傷和噪聲性耳聾的發生率隨聲級增加而逐漸升高。如果噪聲強度相同,接觸以高頻為主的噪聲往往比低頻為主的噪聲對聽力危害大,窄頻帶噪聲比寬頻帶噪聲危害大,脈沖噪聲比持續噪聲危害大。
(2)接觸時間 接觸噪聲時間越長對人體危害越大。大量調查表明,無論是聽覺系統還是非聽覺系統的變化,均與噪聲作業的工齡有密切關系。連續接觸比間斷接觸對人體的影響大,間隔一定時間短暫脫離噪聲接觸有利于聽覺疲勞的恢復和減輕危害程度。
(3)健康狀況 機體的健康狀況和個體敏感性的差異與噪聲是否對人體產生影響以及影響程度有關,如患有耳病或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異常者,接觸噪聲容易引起損害。少數敏感性強的人噪聲危害出現早,進展快,程度嚴重。
(4)其他有害因素的存在和個體防護情況 如果生產環境中同時存在寒冷、振動等不良因素或某些有毒物質,可以加強噪聲的不良作用。正確地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如帶耳機或耳罩等,有良好的保護作用,可以減輕噪聲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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