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鋼瓶是一種廣泛使用的用于盛裝液化石油氣介質的移動式壓力容器。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居民的燃料結構也發生了根本的改變,方便經濟的液化石油氣正在逐步替代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傳統燃料,盛裝液化石油氣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已成為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用產品。
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不斷深人,鋼瓶制造和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如雨后春筍迅速發展。由于鋼瓶結構簡單,市場容量大,且鋼瓶生產投資少,見效快,因而生產廠數量迅速增加。據統計截止到1998年底全國已取得制造資格的廠家達180余家,年產量可達4000萬只,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廠家最多、產量最高的國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沖擊下,鋼瓶的價格大幅度下降,各生產廠家步履艱難,一些規模小、成本高的企業已被迫停產。面對這種局面,一些企業采取各種方式降低成本,導致產品安全質量下降,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安全的隱患。同時,由于在用鋼瓶流動性大,絕大多數都分散在個人手中,給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檢驗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在用鋼瓶定期檢驗率低,安全狀況極其嚴重,這也是導致近年來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由于鋼瓶制造及在用管理問題而引發的事故次數已上升到僅次于每年鍋爐、高壓管道發生的事故次數,已引起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1.安全質量狀況分析
造成鋼瓶安全質量狀況下降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兩個方面,現淺析如下。
(1)鋼瓶制造
自1992年以來,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大了鋼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每年都在生產廠家或市場中抽查產品,但結果不盡如人意,質量狀況波動較大,總體質量水平不高。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管理司近年來統計的抽查結果表明,1996年抽樣合格率為51.3%,經過整頓后的1997年為75.9%,1998年抽樣合格率為48.7%。
1)新生產廠家增長過多引起產品質量波動。
隨著氣源、鋼材的全面放開,鋼瓶制造企業大量增加,產量越來越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許多國有企業都因經不住市場沖擊而停產。而后來居上的集體、鄉鎮、個體股份制企業不斷增加,由于投資少,見較快,因而形成了龐大的生產份額。而這些企業的技術力量、人員素質狀況并非令人滿意,一些企業設置的質保體系根本不按程序運行。因而導致了更大的質量狀況波動。
2)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規和強制性產品標準,質量控制不嚴。
面對供大于銷的市場格局,市場價格急劇下滑,一些廠家甚至以低于鋼瓶本身的固定成本的價格進行價格大戰。一些企業因而不擇手段采取各種辦法降低成本,出現了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現象。1998年10月1日實施的GB5842《液化石油氣鋼瓶》標準是結合我國國情及近二十余年的制造水平重新修訂實施的,對鋼瓶的設計、制造、檢驗等主要環節作出了最低要求的規定;一些企業并未完全執行甚至忽略了質量控制。近年來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抽查發現的問題有:
①受壓元件材料不合格(不符合GB 6653);
②容積不符合標準;
③焊縫探傷合格率低;
④體膨率不合格;
⑤瓶閥(角閥)不合格。
3)工藝技術、裝備落后,技術改造投入少。
一些企業未能從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裝備的方法來降低制造成本,甚至一些廠家的生產流水線還未形成全封閉流水作業這一在取證要求的最起碼的條件。工藝工裝落后,質量難以控制。
4)市場無序競爭,低價格傾銷也是導致質量狀況不穩定的客觀因素。
一些廠家為占領市場,采取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搶占市場,造成了偽劣產品沖擊市場,這不但導致生產廠家兩敗俱傷,更嚴重的是使得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流向社會,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更大的危害。
(2)在用管理
1987年國家頒布了《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標準以及相關的安全法規,為鋼瓶的定期檢驗和在用管理提供了依據。由于在用鋼瓶基數大、分散且流動性大,為定期檢驗和使用管理增加了難度,一些地區甚至出現失控的狀況,特別是農村用戶市場,安全狀況令人擔憂。隨著氣源和充裝站(點)的開放,以經濟利益為主的經營者放松了鋼瓶的安全質量狀況。雖各地區明文規定按規則進行定期檢驗和掛牌,但消費者往往忽略這一點而只認為檢驗僅是為了收取費用,一些液化氣經營者為爭取消費用戶也忽略這一環節,從而導致在用鋼瓶定檢率低、超期服役,安全狀況下降,火災、爆炸事故不斷發生。一些地區雖加大了這方面的管理力度,但由于人力、資金所限,收效并不明顯。
2.建議與對策
鑒于此,為改善和提高鋼瓶的安全質量狀況,扭轉目前安全質量狀況波動甚至下滑的局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整頓和治理。
(1)規范鋼瓶市場有序競爭,制定市場指導價格,建立和完善鋼瓶市場。
(2)綜合治理、整頓鋼瓶制造行業使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制造和檢驗。
(3)嚴格按照勞部發[1995]300號文件《壓力容器制造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對DR5級制造廠家進行評審,不符合要求的或者近年來出現嚴重質量事故,以及經國家多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取消制造許可資格。
(4)加大國家、行業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和透明度,進行依法治理和監督。
(5)加強在用鋼瓶的定期檢驗工作,保證其安全質量符合要求。
(6)治理、整頓液化石油氣充裝站(點),不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和無證經營單位堅決予以取締。
(7)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制定行業自律守則,使鋼瓶制造業以公平競爭的原則經營,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的約束。
(8)建議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標準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增加按使用年限進行報廢處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