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高處作業的基本概念
2m以上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中,若防護不好可能發生高處墜落或物體打擊事故。
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所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人體從超過自身高度的高處墜落就可能受到傷害,高處作業高度越高,可能墜落范圍半徑越大,作業危險性就越大。
把在特殊和惡劣條件下的高處作業稱為特殊高處作業,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稱為一般高處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包括強風、高溫、雪天、雨天、夜間、帶電、懸空、搶救等高處作業。
在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中,如果未防護、防護不好或作業不當都可能發生人或物的墜落。人從高處墜落的事故,稱為高處墜落事故,物體從高處墜落砸著下面人的事故,稱為物體打擊事故。長期以來,預防施工現場高處作業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始終是施工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
第二節高處作業的基本類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一、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cm時的高處作業。
下列作業條件屬于臨邊作業:
(1)在基坑施工時的基坑周邊;
(2)框架結構施工的樓層周邊;
(3)屋面周邊;
(4)尚未安裝欄桿的樓梯和斜道的側邊;
(5)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邊。
還有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臺的側邊,水箱水塔周邊等的作業也是臨邊作業。臨邊高度越高,危險性越大。
二、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高處作業,包括施工現場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的作業。
建筑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建筑物建成前,不能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這些洞口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的危險。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三、攀登作業
攀登作業是指: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
內建筑物周圍搭設腳手架、張掛安全網、安裝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都屬于這種作業。
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由于沒有作業平臺,只能攀登在腳手桿上或龍門架、井字架、樁機的架體上作業,要借助一只手攀,一條腳勾或用腰繩來保持平衡,身體重心垂線不通過腳下,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墜落。
四、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其特點是在操作者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
建筑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架進行外裝修,懸挑或懸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澆混凝土等項作業都屬于懸空作業。由于是在不穩定的條件下施工作業,危險性很大。
五、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現場施工上部搭設腳手架、吊送物料,地面上的人員搬運材料、制作鋼筋,或外墻裝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進行面層裝修等等,都是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交叉作業中,若高處作業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運物體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業人員,發生物體打擊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