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從法律層面確立了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地位。在煤礦生產過程中,隱患雖然不是事故,但能隨時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及時發現排查隱患并及時治理、消除隱患既是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必然要求。
1、隱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預防控制風險的關鍵
安全隱患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狀態,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細致、認真地找出、發現隱患,從公司、礦井到區隊直至班組,從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層層發動、著手,做到“三全”。“三全”即“全員、全方位、全過程”,范圍要覆蓋煤礦生產的所有環節、所有過程和所有人員,避免出現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點。
班組級的隱患排查。就是由班長組織的對本班工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不安全狀態進行隱患排查,還包括工人自身安全行為及所處周圍環境的自查。班前,班長在開班前會時,要對工人的思想狀態進行隱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沒有休息好、安全意識不夠,堅決不予入井作業,要確保當班每位職工都有較好的安全思想狀態和安全意識;進入工作面作業之前。要對工作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只有當工作面的隱患排除后方可帶領工人進入工作面進行作業;班中,要關注所在工作面的變化情況,出了隱患要及時處理;班后,要檢查是否留下了安全隱患,若有,要及時處理完畢方可下班,來不及處理的要在現場向下一個班交接清楚。
區、隊級的隱患排查,就是由區、隊長組織的對本區、隊范圍內的工人不安全行為、工作面及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條件進行隱患排查。
礦井級的隱患排查,就是由礦長或井口主任組織的,更大范圍的,對本礦范圍內的職工不安全行為、作業場所及環境存在的不安全狀態和條件進行隱患排查。
公司級的隱患排查,就是由公司領導或公司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最大范圍的,對公司范圍內的所有職工不安全行為、作業場所及環境存在的不安全狀態和條件進行隱患排查。
2、隱患排查治理的落腳點和關鍵點是治理。
如果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只停留在隱患排查階段,不進行治理,那么所做的一切都等于零。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關鍵環節即隱患的治理。
一般隱患的治理。一般隱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很小,容易處理的隱患,一般在現場就能及時處理解決。當作業人員、管理人員或是安監員發現一般隱患時。應及時在現場予以處理解決,將隱患直接消滅在萌芽狀態。
較大隱患的治理。較大隱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較大,不是很容易解決的隱患。發現該類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通知隱患所在班組或區隊,指定責任人和責任跟班安全員,在責任時間內進行整改落實。
重大隱患的治理。重大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隱患。加強對重大隱患的控制管理,對于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國家局1 33號)進行認定,對該類隱患進行評估、組織管理和整改,按照“五定”制度處理,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責任人、定時間限期治理。
為了避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發生事故。應規定每一項安全隱患的治理要做到技術措施、安全保證措施、強制執行措施和安全培訓措施四到位,并且在治理過程要由管理人員和安全檢查員跟班作業,從而保證安全隱患治理過程是一個相對安全的過程。
3、建立完善的工作體系是隱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建立完善的責任體系,做到環環相扣,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監督一級,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層層傳遞,層層落實。
首先,公司成立以安全副總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小組。副組長為公司安全監察室負責人,成員為公司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組長對全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責,副組長負責各礦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和安全隱患信息管理;各成員均有各自的職責,如生產部、技術部負責制定安全隱患認定標準以及安全隱患治理各項措施具體要求等。
其次,礦井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小組。各礦礦長是本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各副礦長,成員為各股室負責人,各專業副礦長對本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領導責任,安全副礦長對本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監督檢查責任。小組對公司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落實治理,并及時反饋。
再次,區隊成立以區隊長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小組。各區隊長是本區隊作業范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的副區長,成員為各班組長。小組對礦井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落實治理,并及時反饋。
第四,各班長是本班安全隱患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組和職工對本班組和崗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并對上級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落實治理。
4、隱患排查治理管理應規范化
為確保隱患排查工作取得實效,邵武煤業有限公司編制了一系列的有關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規定,明確了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規范了安全隱患的認定標準以及各項技術措施的編寫內容,基層管理人員人手一冊,對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規范和指導作用。
隱患的分類和認定:公司根據各礦井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各礦井《隱患分類和認定手冊》,把隱患分為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等6大類,各類隱患又再分成頂板、局部通風、爆破、粉塵防治、設備等若干項細的隱患,以便在隱患排查過程中予以認定;另外還把煤礦“三違”作為行為隱患納入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范圍,研究分析“三違”分布規律,將“三違”分為一般“三違”和嚴重“三違”兩類,并采不同措施進行治理,從而逐步消除煤礦“三違”現象。
隱患未落實整改的處罰,公司制定了《礦井隱患排查治理處罰辦法》,對各管理層所查出的安全隱患,各安全管理部門均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任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礦井隱患排查治理處罰辦法》(其中包括“三違”處罰),進行處理。
隱患排查及信息管理。煤礦各生產區隊和班組每天堅持對本區隊作業范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結果報告礦安監站,安監站要確保每班有一名安監員對各工作面進行巡查;煤礦組織安監部門每周對本礦范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上報公司安監室;各專業副礦長每旬組織對本專業的安全隱患排查,排查結果篩選后報告礦領導同時報告公司安監室;礦長每月組織1次重大安全隱患的專項排查,排查結果每季度由公司匯總并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室和當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公司安監部每月組織1次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主的專項檢查,每旬對各礦上報安全隱患信息篩選統計分析并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范化,調動了基層區隊以及各級管理人員排查治理隱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煤礦“三違”明顯減少,礦井作業環境大為改善,各類事故的發生率明顯降低,實現了安全管理由事后處理向超前防范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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