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機械設備安全一般要求
1.配備安全防護裝置
機械設備特別是機械加工設備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的區域是危險區,必須配備安全防護裝置。這是指配置在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所有裝置。
2.配置緊急停車開關
緊急停車開關在發生危險時,能迅速終止設備或工作部件運行的控制開關,一般是事故按鈕。
二 機械設備主要結構的安全要求
1.外形
機械設備的外形結構應盡量平整光滑,避免尖銳的角和棱。
2.運動部件
(1)凡易造成傷害事故的運動部件均應封閉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避免操作人員接觸的防護措施。
(2)為避免擠壓傷害,直線運動部件之間或直線運動部件與靜止部件包括墻、柱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GB12265-90《機械防護安全距離》有關條款的規定。
(3)機械設備必須對可能因超負荷發生損壞的部件設置超負荷保險裝置。
(4)機械設備根據需要應設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5)高速旋轉的運動部件應進行必要的靜平衡或動平衡試驗。
(6)有慣性撞擊的運動部件必須采取可靠的緩沖措施,防止因慣性而造成的傷害事故。
(7)以操作人員所站立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以內的各種傳動裝置必須設防護裝置,高度在2m 以上的物料輸送裝置和皮帶傳動裝置應設防護裝置。
3.加工區(工作區)
加工區是指所加工工件放置在機器加工的區域,凡加工區易發生傷害事故的設備,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護措施應保證設備在工作狀態下防止操作人員的身體任一部分進入危險區,或進入危險區時保證設備不能運轉( 行) 或作緊急制動。機械設備應單獨或同時采用下列防護措施:
(1)完全固定、半固定密封罩。
(2)機械或電氣的屏障。
(3)機械或電氣聯鎖裝置。
(4)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5)手限制器、手脫開裝置。
(6)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
(7)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8)限制導致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
(9)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
(10)警告或警報裝置。
(11)其他防護措施。
4.緊急停車裝置
(1)機械設備如存在下列情況,必須配置緊急停車裝置:
①當發生危險時,不能迅速通過控制開關來停止設備運行終止危險。
②不能通過一個總開關,迅速中斷若干個能造成危險的運動單元。
③在控制臺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部。
④由于切斷某個單元可能出現其他危險。
(2)需要設置緊急停車裝置的機械設備應在每個操作位置和需要的地方都設置緊急停車裝置。
[NextPage]
5.工作位置
(1)機械設備的工作位置應安全可靠,并應保證操作人員的頭、手、臂、腿、腳有合乎心理和生理要求的足夠活動空間。
(2 )機械設備的工作面高度應符合人類工效學(人機工程學)的要求。工作面高度是指操作人員所站立的平面與操作人員在操作中手或前臂的平面之間的距離。
①坐姿工作面高度應在700~850mm之間。
②立姿或坐姿的工作面高度應在800~1000mm之間。
(3)機械設備應優先采用便于調節工作坐椅,以增加操作人員的舒適性并便于操作。工作坐椅的要求可參考GB12266-90的規定:
①坐平面的高度應能調節到使整個腳能夠放在地上或擱腳板上,大小腿的夾角略小于90°,坐平面應使臂部至大腿全長的3/4 得到支承,坐椅椅面的前緣不要觸及小腿。坐平面的傾角,若經常變換坐的姿勢,坐平面應調節為水平。若后傾坐姿時,坐平面宜向后傾斜不超過60°。
②工作坐椅的尺寸、形狀及可調性應根據工作位置和工作任務確定。
③靠背的高度應能調節到支撐人的腰凹,即相當于人體的第4~5節腰椎高度。
扶手應能調節到使前臂有盡可能大的擱置面積,而扶手的高度應調節到坐姿上臂自然下垂時的肘下緣部。
(4)機械設備的工作位置應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平臺和通道必須防滑,必要時設置踏板和欄桿,平臺和欄桿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和《固定式工業鋼平臺》的要求。
①防護欄桿高度不得低于1050mm,在疏散通道等特殊危險場所的防護欄桿可適當加高,但不應超過1200mm。
②通行平臺寬度應不小于700mm,豎向凈空一般不應小于1800mm,梯間平臺寬度應小于梯段寬度,行進方向的長度不應小于850mm。平臺一切敞開的邊緣應設置防護欄桿。平臺鋪板應采用厚度大于4mm 的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欄桿和平臺應全部采用焊接,其中欄桿在不便焊接時,也可用螺栓連接,但必須保證結構強度。
③機械設備應設有安全電壓的局部照明裝置。
6.噪聲
機械設備的噪聲應低于85dB(A)。
三、控制機構的要求
控制機構由控制路線、顯示器、控制器和控制線路組成。
1.控制路線
(1)機械設備應設有防止意外啟動而造成危險的保護裝置,如腳踏開關的防護罩。
(2)控制路線應保證線路損壞后也不會發生危險。
(3)自動或半自動系統,必須在功能上保證排除意外造成危險的可能性或設有可靠性的保護裝置。
(4)當設備的能源偶然切斷時,制動、夾緊動作不應中斷,能源又重新接通時,設備不得自動啟動。
(5)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盡可能配置監控裝置。
2.顯示器
顯示器用來顯示所控制機械運行的狀態參數。
(1)顯示器應準確、簡單、可靠。
(2)顯示器的性能、形式、數量和大小及其度盤上的標尺應適
合信息特征和人的感知特性。
(3)顯示器的排列應考慮以下原則:
①最常用、最主要的視覺顯示器盡可能安排在操作人員最便于觀察的位置。
②視覺顯示器應盡量靠近,以縮小視野范圍。
③顯示器應按功能分區排列,區與區之間應有明顯的區分。
④視覺顯示器的排列應適合人的視覺習慣( 即優先順序從左到右,從上到下)。
(4)顯示器的顯示應與控制器的調整方向及運動部件運動方
向相適應。
(5)危險信號的顯示應在信號強度、形式、確切性、對比性等方面優越于其他信號,一般應優先采用視、聽雙重顯示器。
3.控制器(操縱器)
控制器是用來對機構進行啟動、終止運行、換向等控制動作的裝置。
(1)機械設備的控制器的排列應考慮以下原則:
①控制器應按操作使用頻率排列。
②控制器應按其功能分區排列。
③控制器應按其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④控制器的排列應適合人的使用習慣。
[NextPage]
(2)控制器應以間隔、形狀、顏色或觸感(光滑、粗糙或有網紋) 形象符號等方式使操作人員易于識別其用途,并便于操作。
(3)控制器應與安全防護裝置聯鎖,使設備運轉與安全防護裝置同時起作用。
(4)控制器的操縱力大小應適合人體生物力學要求,各類生產設備,有操縱力標準的按規定執行。
(5)對兩人或多人操作的機械設備,其控制器應有互鎖裝置,避免因多人操作不協調而造成危險。
(6)控制開關的位置一般不應設在容易產生誤動作的位置,防止無意中啟動。
(7)控制器數量較多時,其安裝和布置,應能保證正常的動作次序或在設備上給出明顯指示正確動作次序的示意圖。
四、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裝置)要求
1. 使操作者觸及不到動轉中的可動零部件。
2. 在操作者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啟動或立即自動停機、制動。
3. 避免在安全防護裝置和可動零部件之間產生接觸危險。
4.安全防護裝置應便于調節、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發生源。
5.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6.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7.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聯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
8.防護罩、防護屏、防護欄桿的材料,及其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應按GB8196-87《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和GB8197-87》防護屏安全要求》執行。
9.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五、機械設備緊急停車開關安全處理
1. 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設備,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聯鎖,以保證迅速終止運動。
2. 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別于一般控制開關,顏色為紅色。
3.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于觸及,不發生危險。
4.設備由緊急停止開關停止運行后,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
六、機械設備檢驗與維修要求
1.一般要求
機械設備必須保證按規定運輸、搬運、安裝、使用、拆卸;檢修時,不發生危險和危害。
2.重心
對于重心偏移的設備和大型部件應標明重心位置或吊裝位置,保證設備安裝的安全。
3.日常檢修
機械設備的加油和日常檢修一般不得進入危險區內,可在設備上預留檢修孔。
4.危險區內的檢修
機械設備的檢驗與維修,若需要在危險區內進行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切斷電源等,以防止發生危險。
5.檢修部位開口
機械設備需要進入檢修的部位有適合人體測量尺寸要求的開口。
6.檢修空間
所有需要進行維修的部位都應有足夠的檢修空間。
上一篇:危險品集裝箱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