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膠帶輸送機及有關設施,應有按工藝要求啟動或停止的順序聯鎖,宜集中操作、集中控制。
2膠帶輸送機應有下列裝置:
a.膠帶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測器;
b.機頭、機尾自動清掃裝置;
c.傾斜膠帶的防逆轉裝置;
d.緊急停機裝置;
e.自動調整跑偏裝置。
3膠帶輸送機通廊兩側的人行道,凈寬不得小于0.8m,如系單側人行道,則不得小于1.3m。人行道上不得設置入孔或敷設蒸汽管、水管等妨礙行走的管線。
4膠帶通廊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建筑。
5沿膠帶走向每隔50--100m,應設一個橫跨膠帶的過橋。過橋走臺平面的凈空高度應不小于1.6m。
6膠帶輸送機側面的人行道,其傾角大于6°的,應有防滑措施;大于12°的,應設踏步。
7運輸膠帶宜加罩。未加罩的,應在機架兩側的下列地點,設置鋼制檔板:
a.人工挑揀雜物處;
b.電磁分離器下需要人工揀出鐵物處;
c.起落膠帶分流器及清掃溜槽處;
d.人工跑盤和人工采樣處;
e.其他經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8膠帶輸送機支架的高度,應使膠帶最低點距地面不小于400mm。
9膠帶輸送機的傳動裝置、機頭、機尾和機架等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1m。機頭、機尾和拉緊裝置應有防護設施。
10采用長溜槽運煤,應設防堵振煤裝置。
11需人工清掃的溜槽,上部應設平臺。
12膠帶卸料小車應設夾軌鉗,其軌道兩端應有限位開關。
13膠帶輸送機運行時,禁止用鐵鍬等工具處理、清理轉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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