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虎豐地方鐵路二期工程第2合同段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制訂第本合同段隧道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本合同段隧道工程概況
本合同段有3條隧道,宋家梁隧道、塔溝隧道和古房隧道
宋家梁隧道全長1219m,最大埋深137m。塔溝隧道全長429m,最大埋深33m。古房隧道全長149m,最大埋深42m。
2隧道施工中針對危險源的安全技術控制措施
隧道施工是高風險作業,應抓好如下工作:在一般地質地段施工時,主要抓好開挖、出碴、支護、襯砌、輔助作業等環節的控制,每道工序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在不良地質地段,除按一般地質地段抓好各道工序的控制以外,重點做好方案的預控。
一、開挖
(一)危險源:塌方(塌坍、掉塊)、爆炸(炸藥、雷管、高壓風管爆管)、高壓水管爆管、觸電、鉆孔臺架倒塌、鉆孔臺架的高空墜落、機械傷害。
(二)控制要點
1、鉆眼
(1)鉆孔臺車的安全:鉆孔臺架主體結構必須有專門設計,加工制作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保證臺架的安全穩定,作業平臺上鋼筋圍欄的高度應大于1.0m。
(2)檢查清理危石,確認掌子面的安全:施鉆的人員和安全員在鉆眼前,同時應檢查掌子面、拱頂、邊幫安全狀況,清理掉松動的危石。
(3)檢查有無瞎炮:進入掌子面后首先檢查有無瞎炮,如發現有瞎炮,應立即通知爆破工,對瞎炮進行處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繼續打眼。
(4)高壓風、水:高壓風、水管線必須經常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防止其爆裂傷人。
(5)供電線路:臺車上的供電線路要經常檢查維護,上人之前必須先檢查,后上人。
(6)防止機械傷人:使用風動鑿巖機前,應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是否彎直,是否堵塞,鑿巖機支架應放置穩定。
2、裝藥
(1)爆破器材加工必須在專用加工房里進行,加工房要遠離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適合的地方,當洞口距開挖面大于一定距離后,可在洞內附屬洞室等適當地點設臨時加工房,嚴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須使用合格的專用雷管鉗連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運到裝炮點后,應分別放在安全地點,必須有專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內雜物:在清除炮眼內雜物時,要通知在場人員注意躲避。
(3)分工劃片裝藥:在裝藥前,應針對炮眼的布局和裝藥規定,規范裝藥的順序和安全有效的裝藥程序,劃片分工負責,保持安全距離,防止相互碰撞。
(4)應用木棒裝藥:裝藥時必須用木棒輕輕送進,輕輕地搗實,嚴禁用力強行裝藥。起爆藥不得搗得太實。嚴禁使用金屬棍棒裝藥。
(5)封堵好裝藥炮孔:嚴禁擅自增加裝藥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專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許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開始裝藥,在炮眼20m范圍內不準繼續鉆孔作業,嚴禁邊鉆孔邊進行裝藥作業。不允許在裝藥區域內進行與裝藥作業無關的其它工作,尤其是電、氣焊、金屬切割。裝炮區的所有機械或機具必須停止運轉,撤到安全距離以外。
(7)為防止中途停電,裝藥人員要帶有安全燈具。
(8)要專人專車負責爆破器材的領取和運輸,炸藥與雷管藥分車裝運,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應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庫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業必須統一組織指揮,實施爆破前,所有人員必須撤離起爆現場,其安全距離為:
a、獨頭巷道撤離不少于200m;
b、相臨的上下坑道撤離不少于lOOm;
c、相臨的平行道、橫通道及洞與洞之間撤離不少于50m;
4、貫通安全
當在同一隧道兩個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擔任掘進的單位必須加強聯系,服從統一協調指揮。兩工作面距離接近余留8倍循環進尺時,另一端停止掘進,將人員和設備撤走。并在安全距離處設置警示,禁止人員入內。
(三)檢查內容和記錄格式
1、檢查人:工班長和兼職安全員。
2、檢查頻率:每班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開挖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結果
滿足 不滿足
1 臺架擺放是否穩定
2 危石是否清理
3 支護結構是否穩定
4 風槍是否完好
5 操作是否正確
6 風水管路是否完好
7 有無漏電
8 爆破器材加工是否在規定地點
9 有無專人防護
10 裝藥有無分區
11 操作是否正確
12 爆破前所有人員是否全部撤離
13 有無瞎炮
14 瞎炮是否處理
15 剩余爆破器材是否全部退庫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出碴
(一)危險源:塌方(塌坍、掉塊)、危石、機械傷人、運輸交通安全。
(二)控制要點
1、裝碴前和裝碴過程中應觀察圍巖狀況,發現松動危石或塌方征兆應通知領班人員,處理過后再行裝碴。支護結構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2、裝碴機械在操作中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輔助人員應隨心留意機械運轉,防止擠傷碰傷。
3、嚴禁超量裝載,車箱邊的危石應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傷人。
4、裝碴時發現碴堆中有殘留炸藥雷管,應立即處理。
5、非值班司機不得駕駛機車,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6、在機動車輛行駛頻繁的地段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
7、通過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礙物時,必須減速鳴笛。
8、設置安全標志。在洞口、橫通道口、狹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險地段、棄碴場邊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突出“減速”、“小心”警示,必要時有專人指揮。
9、洞內交通嚴禁超車。會車時,兩車間的安全間距應大于50cm;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兩車間的安全距離應大于20m,洞內能見度較低時應予加大。
10、保證車況良好。在進洞前應對電路系統、剎車系統、照明系統進行檢查,發現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時每一輛車應攜帶適當的滅火器。
11、嚴禁混裝。洞內所有運輸車輛嚴禁人員和料具混裝、人、碴混裝。
12、所有進出隧道的人員必須走人行道,嚴禁扒車、搭車和與司機攀談嬉鬧。
13、卸碴應有專人指揮,在指定的地點卸碴,不得隨意傾倒。車輛卸完碴以后,司機和指揮人員應檢查車斗是否放下,確認放下后再行駛,防止車斗撞壞電線等建筑物。
(三)檢查內容和記錄格式
1、檢查人:工班長和兼職安全員。
2、檢查頻率:每班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出碴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結果
滿足 不滿足
1 是否有松動危石塌方征兆?
2 是否有混裝和超載現象?
3 檢查是否有瞎炮?
4 是否有殘留炸藥、雷管?
5 機械設備是否完好?
6 作業范圍內是否有無關人員逗留?
7 班前教育是否進行?
8 安全標志是否明確?
9 運輸車輛車斗是否放下?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支護
(一)危險源:塌方(塌坍、掉塊、突泥、突水)、危石、設備觸電、高壓風管爆管、機械傷人、高處墜落、臺架的穩定性、乙炔氧氣的爆炸、電氣焊引起的火災、車輛安全。
(二)控制要點
1、支護前應檢查確認掌子面、拱頂、邊幫的安全狀況,清理掉松動的危石,找頂清理危石時,遇有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的關人員及機械撤離。
2、作業時檢查作業臺架安放穩定,噴錨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四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掛安全網,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穩定地固定在平臺上,不得晃動。
3、高壓風、水、輸料管必須經常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防止其爆裂傷人。
4、檢查是否漏電,如電焊機、噴射機、等用電設備閘刀、線路、漏電保護器、接地要聯接完好,電線無破損、無漏電。臺架上的供電線路保證不漏電,必須先檢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氣的使用、擺放距離和防護要滿足國家的有關規定,防止爆炸。
6、臺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墜落傷人。
7、運送材料的車輛嚴禁人料混裝,嚴禁超寬、超載、超高、超速,裝運殘料要捆綁牢固。車輛行駛過程中必須遵守出碴車輸的有關規定。
8、如發現支護結構有起皮、開裂、掉塊等現象,應立即對支護結構進行加固補強。
(三)檢查內容和記錄格式
1、檢查人:工班長和兼職安全員。
2、檢查頻率:每班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支護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結果
滿足 不滿足
1 是否發現有危石或塌方的征兆?
2 運輸車輛是否有混裝和超載現象?
3 作業臺車上的欄桿是否符合要求?
4 風、水、輸料管線是否完好?
5 檢查是否有漏電現象?
6 乙炔、氧氣的使用是否正確?
7 支護結構是否有起皮、開裂、掉塊等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襯砌
(一)、危險源:臺架墜落、墜物、砼輸送管爆管、爆模、漏電、運輸車輛的安全。
(二)控制要點
1、襯砌臺車、作業臺架必須有專門設計,加工制作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保證臺架的安全穩定,防護欄桿的高度應大于1.2m。跳板、底板、梯子應安裝牢固并進行防滑處理。
2、臺架嚴禁超載堆放物品,工作臺上、跳板上和腳手架上嚴禁亂堆亂放,應在臺架上掛牌標明載重量,防止超載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墜落傷人。
3、所有明火源必須與防水板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免引燃防水板。鋼筋焊接設備必須的隔離防護板供電線路必須與防水板保持一定距離。
4、所有通過襯砌臺車的供電線路必須有絕緣措施,電焊機、振搗器、輸送泵等用電設備閘刀、線路、漏電保護器、接地要聯接完好,電線無破損、無漏電。
5、乙炔、氧氣的使用、擺放距離和防護要滿足國家的有關規定,防止爆炸。
6、砼輸送泵用前應連接好管路,對管道進行檢查并試壓。
7、運送材料的車輛嚴禁人料混裝,嚴禁超寬、超載、超高、超速,殘料要捆綁牢固。
8、在襯砌混凝土灌注時,必須按設計要求支撐好,兩側灌注速度和混凝土面上升高度要對稱,灌注時隨時檢查支撐的穩定,防止襯砌臺車偏壓造成的爆模。
(三)檢查內容和檢查記錄
1、檢查人:工班長和兼職安全員。
2、檢查頻率:每次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襯砌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結果
滿足 不滿足
1 作業臺車上的防護欄桿是否符合要求?
2 臺架上的工具是否按規定要求堆放?
3 運輸車輛是否有混裝和超載現象?
4 檢查是否有漏電現象?
5 襯砌的支撐否支撐完好?
6 是否存在人、料混裝?
7 乙炔、氧氣的使用是否正確?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6.2不良地質地段隧道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不良地質主要包括:軟弱破碎富水圍巖、巖溶地質、膨脹巖地質、巖爆地質、涌水。本合同段內隧道主要有
(一)危險源: 除了具有一般地質地段所具有的危險源以外,還存在坍塌、突泥、突水、巖爆、初期支護結構出現大的垮塌。
(二)控制原則
1、軟弱破碎富水圍巖、巖溶地段: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的地質資料,有針對性地開展超前地質預報工作,根地質預報獲取的地質資料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根據實際揭示的地質情況及時修改施工參數。
2、膨脹巖地段:支護與圍巖應緊貼,嚴格控制圍巖變形。采用嚴防水、少擾動、早封閉的措施。施工期間應有專人監測,當圍巖變形加速時,立即撤走人員。
3、在巖爆地段:可在掌子面鉆孔、噴水釋放部分應力,減弱巖爆危害。施工應有專人觀測,發覺巖壁面發生響聲,立即示警撤走人員。
5、施工中加強對圍巖和支護體系的監控量測。當發現圍巖和支護體系變形速率異常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6、在不良地質地段施工,必須有應急預案,儲備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設備,如準備小導管、管棚長鋼管、雙漿液注漿機、管棚鉆機、型鋼拱架、泥漿泵、水泵等。
(三)檢查內容檢查記錄
1、檢查人:工班長和兼職安全員。
2、檢查頻率:每班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不良地質地段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結果
滿足 不滿足
1 有無針對性的地質預報?
2 有無針對性的施工方案?
3 方案實施中有無檢查?有無記錄?
4 有無應急預案?
5 有無物資的儲備?數量是否充足?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6.3輔助作業
輔助作業主要指供水、供電、供風、通風排煙、排水、道路。
(一)危險源:空壓機的壓力罐、風管爆裂、高壓水管爆裂、供電線路和配電設備漏電、水泵漏電、風機漏電、風筒著火、供電線路著火、道路失修、結構超限、交通失控。
(二)控制要點
1、空壓機壓力罐必須定期標定,高壓風管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完好,防止爆裂。
2、高壓水管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完好,防止爆裂。
3、供電線路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設備和供電線路必須按照設計方案實施。洞內變壓器和配電柜必須放置在設計指定的地點,變壓器洞室需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所有供電設備和線路必須定期檢查維修維護。用電設備必須采用“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一接地”,防止漏電起火或漏電傷人。
4、供電線路和通風管分側掛設,防止電路起火引起火災。
5、排水溝要通暢,防止積水損壞道路。反坡施工時,必須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6、道路必須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確保平順、暢通。
7、鉆孔臺架、噴錨臺架、襯砌臺車、壓漿修補臺架等必須留有足夠的凈空以利車輛通行,設置明顯的限界標志,車輛通行時,機具材料及人員不得侵入。
(三)檢查內容和記錄格式
1、檢查人:項目經理部。
2、檢查頻率:每班必檢。
3、檢查內容:
宋家梁 隧道輔助作業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狀態(簡述) 滿足 不滿足
1 空壓機壓力罐是否定期標定?
2 高壓水管是否完好?
3 供電線路是否定期檢查?
4 電氣焊時有無隔離措施?
5 道路是否平順?
6 臺架等凈空是否足夠?
7 有沒有設置明顯的限界標志?
8 人員有沒有進行崗前培訓教育?
班組名稱: 檢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7、應急管理
項目部成立工程項目管理重大事件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隧道隊組織一支 60人的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隊伍。項目部建立重大事件的應對處理機制,制訂生產安全事故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施工現場處置方案,配齊所需的應急設備和救援物資,定期組織演練。
8、安全管理體系
1安全目標:
(1)杜絕因工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2)嚴防重大爆炸、火災、坍塌和交通事故;(3)年重傷率、輕傷率分別控制在0.5‰、3‰以下。
2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必須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爆炸物品的發領,必須堅持“受檢在前、審批在后,實物領用”的原則。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須堅持“事前檢查、事中控制、事后記錄”的原則。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須堅持“有效控制、及時清退”的原則。
(2)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掌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對重點崗位的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制度、施工紀律進行培訓和考核。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特種作業的爆破工、起重工、電氣焊工、電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必須嚴格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才能上崗。
(4)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消項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
(5)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實行項目部安全工程師給施工隊進行安全交底,施工隊安全員給工班長、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的二級負責制。
(6)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洞內外用電必須有專職電工負責,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維修電氣設備,嚴禁私自接線。
(7)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進入現場前進行查驗。使用機械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
(8)人員進出洞登記制度:進洞人員必須進行逐次、逐員、全額清點登記,建立人員進洞登記薄,專人負責。項目部要對工地所有人員建立個人檔案,要有年齡、籍貫、性別、身份證號等詳細記錄。
(9)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規定,發生事故必須立即上報,不得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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