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產改、擴建或大修的工作需要,每年的工作場所均存在其它單位人員在電廠所檢修、安裝等活動,為確保上述人員的檢修安裝等活動不對電廠的生產、設備和人員造成傷害,結合電廠實際,制定本措施。
1、非電廠工作人員在電廠接取臨時用電,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經相關程序批準后方可接電。對用電時間超過1天的,應同時安裝計量用表裝量。
2、非電廠工作人員在電廠場所進行安裝,檢修等活動,但不在電廠設備本體上從事活動的,應提前征得電廠方面的同意,并由電廠工作人員實施現場監護后方可作業。
3、因生產改造、擴建或大修的工作需要,須對電廠設備實施檢修安裝活動的外委作業,執行如下程序。
1)同施工人員技術溝通,確定詳細的檢修項目清單,編制可操作的施工作業方案。
2)根據施工方案,同施工單位簽訂檢修安全作業保證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并要求雙方同時確定現場安全管理員。
3)正式施工前,由電廠安全管理人員對具體的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的教育,并形成記錄,施工人員不準私自進入生產區域活動,不得故意或無意操作現場設備。
4)從事特種作業的施工作業應提供其相應的資質證明,復印件留廠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5)正式施工作業,辦理檢修工作票,現場安全措施進步確認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維修,安裝活動。
6)檢修區域與運行區域設置明顯的警戒標識,非工作人員不準在施工區域逗留。
7)現場安全管理員認真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不安全作業行為及時予以制止。
8)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對現場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溝通,并形成統一的處理意見。
4、外委作業人員檢修干工作結束,應及時清理現場,并再次和電廠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確認,無遺留的安全隱患后雙方簽字確認,作為工程結算或交工的依據加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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