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建設部"一標、五規范"的規定,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工作,全面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工作。
一、檢查方法
要采取"一看(資料)、二查(現場)、三提(問題)、四反饋"的檢查方法。
首先,要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主要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測試、安全驗收、安全檢查等記錄,要檢查這些資料有無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簽字蓋章。
其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腳手架等7項內容(詳見檢查重點)。
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對陪檢的人員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的提問,一是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真實性,二是檢查有關人員對安全防護措施的掌握情況。
最后,要將檢查的結果進行現場反饋,對存在的隱患下達安全事故隱患通知書,隱患嚴重的要下達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各檢查組、各有關單位,在檢查中遇到技術性較強的問題,難以判定的,要立即上報。這次檢查要針對汛期的特點,重點檢查監控鄰近山體、坡地、低洼及沿海一線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因風暴潮引起的倒塌、山體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檢查重點
本次檢查的重點,主要是指腳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開挖、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臨建設施、圍擋墻(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等7項主要內容:
(一)腳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腳手架立桿基礎是否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設排水溝);
2、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拉結是否牢固可靠,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3、安裝使用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有無備案證(市建管局備案);
4、懸挑腳手架懸挑梁是否采用型鋼(工字鋼等);
5、搭設的接料平臺是否有獨立支撐系統,嚴禁與腳手架相連,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水桶等重物;
6、模板支撐系統要有受力分析、計算和經施工、監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確保基礎穩固、支撐可靠;
7、是否嚴格執行模板安裝、拆除前的審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時是否有固定堆放架,并有穩定的支撐和防傾倒措施(審批報告)。
(二)基坑開挖
1、基坑開挖前有無對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并按規定實施防護(開工前的安全評估報告);
2、基坑開挖前有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并經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三方審批蓋章。深度超過5米或雖不超過5米但是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必須經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支撐防護方案(有關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章);
3、基坑開挖后對邊坡、臨邊等,有無及時實施階段性的防護并有責任人簽字的驗收、觀測記錄(驗收記錄表);
4、基坑開挖工程有無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有無邊坡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的變化情況記錄(監控記錄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
1、拆裝塔吊的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塔吊司機、指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復印件加蓋公章);
2、塔吊拆裝、驗收、使用等相關方案的手續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
3、塔吊在安裝、修理中,是否違章采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裝塔吊(查維修記錄);
4、塔吊各類保險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說明書的要求施工,基礎資料齊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檢查塔吊基礎資料,避雷裝置)。
(四)圍擋墻
1、磚砌圍墻有無按規范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
2、磚砌圍墻是否安全、美觀,做到基礎、墻體砌筑牢固可靠,有無使用粘土、雜土砌筑,有無砌筑空心墻;
3、圍墻內外無依墻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否及時清運;
4、磚砌圍墻有無出現裂縫、傾斜、塌陷的情況,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拆除重砌(嚴格實施);
5、項目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圍擋墻定時進行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6、有無防范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檣)。
(五)臨建設施
1、臨建設施砌筑使用的磚、石、砂漿及屋梁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干砌;
2、屋面是否使用紅瓦,不得采用石棉瓦,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項目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臨建設施進行定時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4、有無防范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墻)。
(六)建筑裝飾裝修
1、現場有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消防裝置,電箱、倉庫等部位配備干粉滅火器,設置安全通道。
2、對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有無嚴格的管理措施;對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有無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監控(動火監護人,審批表);
3、臨時用電有無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
(七)施工臨時用電
1、變(配)電室有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2、施工現場在大雨天氣是否停止供電作業,雨后有無對所有用電設施和線路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有無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接零保護是否可靠。
檢查中發現達不到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項,工程必須立即停工整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因整改措施不力或拖延整改的,將給予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罰。
“一標五規”包括:
一標: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五規: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1998)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1991)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19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建筑行業有幾大傷害發生率較高?安全施工要杜絕哪“三違”?
答:五大傷害發生率較高,分別是:(1)高處墜落;(2)觸電事故;(3)物體打擊;(4)機械傷害;(5)坍塌事故。安全施工要杜絕的“三違”是: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對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在工程施工前,應由施工負責人、技術部門對生產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交底,交底應突出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應雙方簽字認可。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幾個規范組成?共有多少條?
答:由(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3)建筑機械使用等三個安全技術規范中相關要求組成。三部分共計164條。
“三寶、四口、五臨邊”是指什么?
答:“三寶”是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五臨邊”是指:(1)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2)樓層周邊;(3)樓梯側邊;(4)平臺或陽臺邊;(5)屋面周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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