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旗公安局要求,在奧運會期間(2008、5、1—2008、10、17)企業應該加強對劇毒品、危險爆破品的安全監管。我礦山于2008年5月10日召開了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處理廠經理、總冶金工程師、安全部、環境部、采購部、處理廠6工段員工等23人參加的關于《氰化鈉安全使用程序》座談會,會議制定如下程序:
一、氰化鈉入庫程序
1、氰化鈉入庫時,每箱需要逐個進行外觀描述;
2、氰化鈉入庫時,必須有以下五人簽字確認:氰化鈉專管員、安全部人員、地方公安人員、采購部人員、生產廠家人員;
3、氰化鈉入庫執行“雙人雙鎖”制度。
二、氰化鈉出庫程序
1、氰化鈉出庫的數量,由當班工段長提出、報請處理廠經理**先生及其委托人批準;
2、 氰化鈉出庫的數量,夠當天使用即可,禁止有剩余;
3、氰化鈉出庫時執行“雙人雙鎖”制度和“四人領取”制度;
4、氰化鈉出庫需要如下人員簽字確認:氰化鈉專管員、處理廠工藝員、保安隊人員、地方公安人員。
三、 氰化鈉使用程序
1、打開包裝、配置氰化鈉溶液時,必須有兩人在現場,確保氰化鈉全部加入配置罐內:當精煉車間沒有進行冶煉時,處理廠1人,保安隊1人;當精煉車間進行冶煉時,處理廠2人;
2、及時填寫《氰化鈉消耗表》,準確記錄氰化鈉配置的起始時間和結束時間;
3、 氰化鈉庫房的鑰匙分別由處理廠工段長、保安隊員保管,不得丟失。若丟失鑰匙,則予以辭退工作的處罰。
四、氰化鈉廢棄包裝物的銷毀程序
1、廢棄的氰化鈉包裝物,應該及時銷毀;
2、銷毀時必須在規定的場所進行,有保安人員、地方公安人員、處理廠人員、氰化鈉專管員4人在場,并且及時填寫《氰化鈉廢棄包裝物銷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