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與范圍
1.1 為強化危險源的管理工作,對公司所轄區域內的危險源、重要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實行登記建檔,控制管理,防止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所轄區域內的危險源、重要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單位及其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
2 總則
2.1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2.2 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原則:
1)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等于或大于臨界量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2)有以下重大后果的可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a.可能導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險源;
b.可能導致一次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會救助的重大火災)及其他嚴重損失(如環境破壞)的危險源;
c.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價值損失50萬元及以上危險建(構)筑物。
2.3 重要危險源是指介于重大危險源與危險源之間,為本企業所關注重要的危險源。
3 職責
3.1 安技部是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的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控制;負責指導重要危險源和危險源的管理和控制。
3.2 各部門、車間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的責任部門,負責實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負責對重要危險源和危險源的管理和控制;配合安技部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
4 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4.1 危險源識別范圍:公司區域內所有單位和作業場所,涉及廠區地理位置、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輔助設施、建筑物、材料、運輸線路、員工、作業環境及相關方等。
4.2 危險源識別方法:
1)區域劃分:按車間(部門),確定出企業基本的危險源識別單元。
2)確定基本的識別單元:危險源識別采用“工序(活動)/設備/人員分析法”的方法,以車間或部門工藝、工序(活動) 過程為主線,將其工藝、工序(活動)分解成若干個小單元。
3)辨識內容:采取現場調查或參照安全性評價檢查表中所列項目逐項檢查的方法,分別辨識出各工序(活動)區域內的設備設施、人員、工藝、材料、能源、作業環境及相關方等各種類型的危險源。
4.3 風險評價方法:采取“是非判斷法”或“作業條件危險評價法”對每一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或重要危險源。
1)是非判斷法:危險源及可能產生的后果符合下述四種情況之一者,可直接定為重大危險源:
a.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等于或大于臨界量的危險源;
b.可能導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險源;
c.可能導致一次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會救助的重大火災)及其他嚴重損失(如環境破壞)的危險源; a.
d.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價值損失50萬元及以上危險建(構)筑物。
2)作業條件危險評價法(D=LEC法):
根據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積D來評價危險性的大小。即:D=L×E×C(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D—危險性分值)。
LECD值表
L值 |
E值 |
C值 | |||
分值 |
事故發生的 可能性 |
分值 |
頻繁程度 |
分值 |
后果 |
10 |
完全可能 |
10 |
連續暴露 |
100 |
死亡10人以上或財產損失巨大 |
6 |
相當可能 |
6 |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
40 |
死亡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較大 |
3 |
可能,但不經常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15 |
死亡1-2人或一定財產損失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7 |
重傷事故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
1 |
每年幾次暴露 |
2 |
輕傷事故 |
0.2 |
極不可能 |
0.5 |
2年以上暴露 |
1 |
引人注目, |
0.1 |
實際不可能 |
/ |
/ |
/ |
/ |
D值 | |||||
分值 |
危險程度 |
風險級別的界限值 | |||
>320 |
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 |
(D)>120時,列為重要危險源;(D)>200時,列為重大危險源。 | |||
160~320 |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 ||||
70~160 |
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 ||||
<70 |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
4.4 本企業重大、重要和一般危險源見附件。
5 危險源的管理和控制
5.1 危險源管理責任分工:
1)重大、重要危險源由公司安技部確定,一般危險源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報安技部備案。
2)各單位對所轄管理范圍內的重大、重要、一般危險源均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3)各單位要對危險源進行重點控制,納入日常安全檢查和系統檢查。按要求落實責任班組或責任人。
4)安技部對危險源的控制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2 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1)凡符合GB 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等于或大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上報和管理。
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存在重大、重要危險源時,工程項目主管責任單位,應在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和初步設計中對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并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安技部組織專家審查認定。在項目完工試運行時,由項目主管責任單位組織安技部、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控制措施進行安全評價。
3)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所在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術控制防范措施和組織措施(包括對人員的培訓與指導,提供安全的設備,對工作人員的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
4)凡被列入重大、重要危險源的單位,實行三級安全管理控制,即:
a.所在班組危險源的安全檢查表每天每班檢查1次。
b.車間(科)危險源的安全檢查表每周檢查1次。
c.公司安技部危險源的安全檢查表每月檢查1次(保衛部負責檢查重大危險源的消防工作)。
5.3 各單位對危險源檢查中查出的隱患,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落實整改并及時將整改結果記錄存檔,對查出的重大隱患或暫時無法整改的項目,要以書面形式,對口上報公司主管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危險評估并將落實整改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時抄送安技部。
5.4 集團公司安全處及各單位安全部門,要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危險源評估與整改、應急計劃與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對控制管理結果及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和器具保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考核。
5.5 重大及部分重要危險源的所在單位應由主要領導主持制定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安技部批準后實施。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下述內容:
a.任命現場安全事件的管理者和現場主要管理者,并確定他們的義務和責任。
b.成立應急控制中心組織,并其明確地點。
c.明確設施內外報警和通訊聯絡步驟。
d.評估潛在事故的危險性質、規模以及緊急狀態發生時的可能作用。
e.在緊急狀態下現場工人的行為,包括撤離步驟、緊急處置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f.在緊急狀態下廠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動。
g.制訂與外部機構聯系的計劃,其中包括與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系。
2)一旦現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被確定后,應確保所有工人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了解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并每年演練1次,落實該計劃全面執行的情況,從中發現不足和缺陷。
3)各單位應盡快修改應急預案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 修改后的內容應通知所有與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
6 危險源的更新
6.1 安技部可以對危險源的評價方法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及時傳達到各職能部門、車間。
6.2 各職能部門、各車間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調整或變更情況,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危險源變更情況的評審與評價,對已不存在的危險源剔除,對新產生的危險源進行補充。并將變更情況報安技部。
6.3 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變化,以及由于業務發展、工藝更新、原材料替代、相關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響,造成危險源出現較大變化時,各職能部門、各車間應及時重新識別、評審、評價與之相關的危險源,并將確定危險源報安技部備案。
6.4 安技部負責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更新。
7 考核
7.1 危險源的管理實行分級把關,維修工、操作工把關保班組,班組把關保車間(科),車間(科)把關保公司。凡查出管理責任分解不到位,檢查不認真,隱患整改不落實,未建立管理檔案,不按時反饋檢查結果的要納入安全生產掛牌承包、月經濟責任制考核。
7.2 安技部對各單位危險源監督檢查查出的管理問題和隱患,除對單位考核外,并視情節輕重同時考核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及安全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附件 公司危險源明細表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安技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安技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安技部負責解釋。
附件 公司危險源明細表
公司危險源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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