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班司爐人員在交班前應對鍋爐運行作一次全面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檢查確認鍋爐主要受壓部件使用正常,無變形、泄漏等異常情況。
2、燃燒工況穩定,燃燒設備運轉正常。
3、水位、壓力均在正常運行范圍內且靈敏可靠,附件和儀表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指聲音、溫度、轉速、振動等)。
5、排污閥無泄漏,清爐工作已完成,鍋爐房打掃干凈,維修工具已在指定位置擺放整齊并無短缺。
6、交班記錄已填寫完畢,并做到正確無誤、無遺漏。
二、接班人員應在接班前15分鐘到達鍋爐房,對交班工作作全面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如下:
1、與交班人員共同檢查可見受壓部件和受熱面有無泄漏鼓皰變形及其他異常。
2、沖洗水位表,確認水位表工作正常,顯示水位正確無誤 。
3、觸摸每只排污管,確認排污閥不泄漏。
4、看爐膛火床,確認燃燒工況穩定。
5、對所有轉動機械通過看、聽、觸摸等方法,確認運轉正常。
6、檢查常用維修工具,無損壞且完整無缺。
7、檢查交班記錄是否完整正確填寫。
8、聽取交班人員口頭介紹運行情況和注意事項,以上工作完畢后應在交班記錄上簽字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