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和發展公司安定團結的良好局面,保證公司經濟建設和發展的順利進行,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財務安全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存取現金及轉賬現金支票,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
存放現金、票證處所要嚴密防盜措施,并有專人值班;財會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銀行賬戶。
保管現金票證的人員要保管好保險柜的鑰匙、密碼,不得隨意亂放;上下班要檢查保險柜、門窗是否關嚴;外出辦事不得將票證擺放在辦公桌上或抽屜內。
二、凡涉及公司發展計劃、招投標計劃書、工程建設資料、圖紙等,必須妥善保管、存放。參與制訂公司發展計劃和招投標、保管資料的人員要嚴守公司機密,不得向外宣傳。
三、公司領導下基層和外出開會,應關好門窗,公司保安人員應隨時檢查。
四、按照規定管理好干部、職工的人事檔案,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查閱完檔案要及時歸入檔案庫,不得將檔案留在辦公室。
五、對貴重器材、精密儀器、電腦、復印機和一些帶電器材,應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除工作時間外,應關閉所有電源。
六、保安人員要忠于職守,對出入人員驗證、登記,對出入貨物要驗明單據,方可放行,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七、加強消防管理,嚴格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火源、電源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配備的滅火設備要妥善保管。
八、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好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值班室內不準擅自留他人住宿。在崗期間嚴禁喝酒、擅離職守、無故脫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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