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檢查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給予停止作業,并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1、采掘工作面無作業規程施工;支護設計、支護形式違犯技術規程,造成重大隱患的。
2、工作面情況發生變化,不及時修改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造成施工現場與作業規程不符或作業規程對現場無指導意義的。
3、作業規程未向職工傳達貫徹學習和考核簽字不全的;現場無施工圖牌板的。
4、干打眼的(煤粉監測眼除外)。
5、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管理不符合規定的。
6、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的。
7、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8、掘進(巷修)迎頭無計劃停風或停風不及時撤人的。
9、同一工作區域內同一時間多工種多工序平行交叉作業不符合規定的。
10、采煤工作面懸頂超過規定而未按規程要求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的。
11、采掘工作面支護不可靠的。
12、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安裝或不靈敏可靠的
13、乘人設施不按規定試驗、檢查和檢修的。
14、采掘工作面無安監員盯頭盯面的。
15、提升鋼絲繩斷絲超限或提升聯接件不符合規定的。
16、小絞車、電瓶車、電機車閘、信號不合格的。
17、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或采區,疏排水系統不完善的。
18、不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預透老空、老巷各項安全措施未落實的。
19、支柱初撐力和工作面阻力抽查合格率低于80%的(抽測數量不低于10棵)。
20、支護材料及備用支護材料不足的。
21、特殊支護不全的。
22、上下出口高、寬度不符合規定的。
23、泵站壓力達不到18Mpa。
24、單體支柱支護工作面無測壓表或測壓表無法正常使用的。
25、過構造帶、老巷或應力集中區加強支護的措施不落實的。
26、帶采煤柱寬度超過規定的。
27、掘進迎頭積矸,斷面超過三分之一,而繼續組織生產的。
28、不使用風電閉鎖或通風供電不正常的。
29、采掘工作面支護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
30、相向掘進距離少于20米貫通而沒有停止一個頭施工的。
31、無臨時支護,空頂作業的。
32、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施工地點。
33、采掘工作面隔爆設施不符合規定的,無完善的隔爆及防塵設施,采掘工作面不按要求沖刷,出現積塵的。
34、在提升運輸巷道內施工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的。
35、乘人設施、安全裝置、連接裝置、信號系統不靈敏可靠或不按規定安裝、檢查和檢修的。
36、絞車安裝不合格,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限等不符合規定的。
37、小絞車、電瓶車、電機車閘不合格的。
38、軌道質量不合格連續出現掉道的。
39、采掘工作面涌水量大于設備排水能力,水不能及時排出或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疏排水系統不完善的。
40、采掘工作面出現透水預兆時,不進行先探后掘的或不執行有疑必探的、先探后掘的。
41、電氣設備出現嚴重失爆、電纜破皮漏電的。
42、電氣保護不齊全或保護失靈的。
43、機頭機尾安裝固定不符合標準的。
44、架空線高度不符合安全規程規定的。
45、煤機、溜子未設閉鎖或閉鎖失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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