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使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保證安全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程和南方電網公司《電業生產安全信息管理暫行規定》、云南電網公司《電業安全信息管理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本辦法所指的安全信息是指公司安全生產、交通和消防安全狀況,包括安全事件、事故、障礙等涉及事故定性報表內容以及工作動態方面的信息,還包括安全會議、活動要求的相關信息。
1.3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
1.4 安全信息應當本著分級報送、歸口管理、資源共享的原則,在收集、統計、報告過程中要切實做到實事求是,報告內容準確、完整,為公司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嚴禁漏報、虛報、瞞報。
1.5 本規定所涉及的事故(障礙)的定義、等級劃分、責任歸屬和事故調查的組織、程序等,嚴格按照南方電網公司頒發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及其條文解釋執行。
1.6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安全信息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分析和公布各類安全信息,綜合分析和預測公司的安全形勢,編寫公司安全情況報告(通報、快報、簡報)。
1.7 公司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是所在單位的安全信息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各類安全信息,并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上報。
1.8 公司各單位應結合實際情況配備兼職安全信息管理人員,并為安全信息管理人員收集、編輯、報送信息提供必要條件。
1.9 各單位應對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進行細化,針對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逐步理順并優化信息收集、篩選、整理、編輯、報送等環節的關系,加強對信息工作管理。
2 安全信息報告、報送管理:
2.1 各職能部門的安全信息由各單位以書面、電子郵件、辦公自動化等形式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2.2 各項目部安全信息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收集、匯總、整理后報送安全管理處,對于安全管理處直接要求項目部上報的信息,則由項目部直接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2.3 安全生產突發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已危及或影響人身、設備安全的事件: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及安全生產事故(施工生產人身重傷及以上、重大及以上電網和設備事故、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誤操作事故等)的報告,應在對事故情況有所了解的前提下立即報告。
2.4 快速報告:發生突發事件及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單位在立即組織事故處理或施救的同時,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快速報告。
2.4.1發生嚴重的突發事件,導致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其他情況的,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有人員死亡的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2.4.2發生施工生產人身死亡事故、電網或設備事故、有人員傷亡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涉及人員死亡的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2.4.3發生生產性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重大及以上電網或設備事故、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或火災事故,以及下列一般事故和事件后,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以電話、電傳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1)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事件);
(2)發生突發事件而對正常生產秩序造成影響的。
2.4.4快速報告應包括以下的基本信息: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生、擴大和應急救援處理過程的簡要情況、初步原因判斷;
。3)事故后果(傷亡情況、設備損壞、可能造成的電網事故或不良社會影響等)的初步估計。
2.4.5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或事故的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的報告。
2.5 安全信息定期報告:
2.5.1安全信息定期報告包括月度報告、年度報告及日常安全管理資料等。公司各單位須按要求將相關資料以書面、電子郵件及辦公自動化等形式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2.5.2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的事故報告和《施工生產安全月報表》(見附表一)、《交通與特種設備安全月報表》(見附表二)。上報內容要求:各基層單位匯總各在建項目(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學習上級安全管理文件、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安全交底、應急演習、各施工工序的安全管理及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等方面的內容。
2.5.3 每年11月30日前,上報本年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總結和年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2.5.4 每年“五•一”、“十•一”、春節長假結束后,分別于收假前一天上午10點前上報節日安全生產情況及值班、車輛安排情況等。
2.5.5 公司組織的季度安全大檢查、安全專項檢查結束后,需要整改的單位,須按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限內上報安全問題整改情況。
3 安全信息監督管理:
3.1公司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設立郵件信箱和安全監督電話,多途徑收集、傳遞安全信息。
3.2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安全信息報告情況進行年度考評。各單位不按要求或不按時上報的,安全管理部門將于年終進行考核評比,并做出獎懲。
3.3對于瞞報事故和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嚴肅查處,并根據獎懲規定對有關責任者予以嚴肅處理。
4 附則:
4.1 安全管理部門要求上報的其他安全信息、匯報材料或征集稿件應于規定期限內上報,對逾期報送或不報的單位公司將進行統計考核,記入年度考核中。
4.2 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4.3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5 相關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5.2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5.3南方電網公司《電業生產安全信息管理暫行規定》
5.4云南電網公司《電業安全信息管理規定》
6 附表:
附表一:施工生產( )月安全報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生產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動情況(包括合同工)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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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了安全事故、事件,按(四不放過)原則采取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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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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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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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附表二:交通與特種設備( )月安全報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動情況(包括合同工)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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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車輛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分包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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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了交通安全事故、事件,按(四不放過)原則采取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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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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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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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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