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與《建設工程安產管理條例》,我聞垣高速公路LA6合同段項目經理部制定炸藥庫管理制度如下:
1、庫區必須晝夜設警衛,加強巡邏,嚴加看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
2、庫區內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器材; 3、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每季度檢查一次;
4、庫區必須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嚴格控制、杜絕鼠害; 5、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或專用箱柜中,嚴禁將其隨意堆放;
6、庫房內禁止堆放其他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
7、經常測定庫房的溫度和濕度,經常檢查庫房情況,發現硝化甘油類炸藥滲油和硝銨類炸藥吸潮結塊等情況時,應及時給予處理;
8、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箱(袋)檢查其包裝情況,并按規定做性能檢查;
9、建立爆破器材收發記錄制度,采用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帳目,做到帳物相符;
10、爆破器材應按其出廠時間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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