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搞好班組安全管理,獎勵先進,懲罰落后,提高班組員工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制定本制度
(一)、班組獎勵制度:
1、對安全生產有發明創造及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效果明顯的。
2、糾正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事故者。
3、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避免事故者。
4、積極參加突發事故救援的。
5、全年無事故、安全無差錯者。
6、在班組安全標準化管理中有創新的。
7、在上級組織的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成績突出的。
8、檢舉揭發隱瞞事故(經調查屬實)者。
9、在安全生產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二)、班組懲罰制度:
1、無故不參加班組安全活動的。
2、上崗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3、在全部生產過程中,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者。
4、違反各種法規、規范,知法而不從者。造成各類責任事故的責任者。
5、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不及時報告的。
6、其他違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三)、考核
1、對于達到獎勵標準要求的職工給予50—200元的獎勵。
2、對于違章違紀、違反各種管理規定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3、班組內各種考核可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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